被举报控告人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文珍(相关证据资料提交相关机关)利用巡察洗白,伪造证据打击报复陷害我,必将害已害人。玩火者必自焚!​​多年扶贫捐款不入财务帐(黄志强分管),是否属实,请向社会公开回应。​​​​​​黄志强(之前分管行装科财务)为了推卸责任,随时想把责任甩给我,把行装科其他人向院党组汇报的事项,也把我列为汇报人(实际上我是列席人)。而黄志强自己分管的政治处(黄为主任)及工会(黄也是工会 )人员汇报时,黄志强却没把自己己列为汇报人。我多次向黄志强及记录人提出要求改正,记录人说黄志强叫他这样做的。我直接找黄志强要求改正,他不肯改。因发票报销时须附党组会议纪要,我把这些作为报销凭证的会议纪要(系副件或复印件)上汇报人为我的名字划上杠杠,并在发票凭证上注明我不是汇报人)。这次何文珍、黄志强等为了打击报复陷害我,向巡察组提供了这些不如实记录的党组会议纪要及报销凭证,并陷害我违反政治犯律、工作纪律等,其心可诛!(会计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所以我做是对的)​​​​。涉黑案件不上报。
  举报控告人吴强,男,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干部。先后获厦门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0年经全市公开选拔任科长职务。没参与买官卖官(之前有十几个院中层以上领导以人民币港币色相参与前院长的买官卖官,有的至今仍活跃在中层以上岗位,甚至不断升官到院领导岗位,这次巡察时成了诬告陷害我的主力)。2019年全国基层法院机构改革时,发现院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涉嫌违法违纪(有影音资料为据)等,向区市组织部门举报,致院领导以莫须有罪名不给我住命至今。2020年市巡察四组巡察我院时,我提供证据给巡察组,但遭来更严重的打击报复陷害,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之后呈现)。有关证据提交相关机关。​​​​​​at 最高人民法院at 最高人民检察院at 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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