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福建省石狮市九二路“商业步行街改造指挥部”出台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诸多不合理和荒谬的地方 ;
      
      第一 ;既然在整个步行街改造区域分有甲、乙、丙三个不同地段(价位是115万、85万和65万),三个地段的补偿和安置价位都不同 ;补偿比例(多大的地皮得一间店面)还会因为地段的不同而改变吗 ?这道理很浅显 ;就如同做衣服,好布得好布的衣,差布得差布的衣,大的布就得大的衣,小的布就得小的衣,但衣服的大小总不会因布料的好坏有所改变吧!
      
      第二 ;老百姓的房子本来就很有限(你花多少钱就得多大的房子),规划改造步行街后能得到的补偿又实在太少,既然建造步行街所需要的公共空间特别大,为了不让老百姓更吃亏,完全可以拿本来也是公共空间的旧体育场街心公园,旧市政府大楼,旧石狮医院等来填补,这样老百姓就会相对满意,也能体现政府是真正在为民办事。而现政府却把是公众场所的旧体育场街心公园,市政府旧大楼和旧石狮医院等份额所补偿(绝对是高补偿,而且全部是最值钱的甲类三面店位)得来的甲类店面要拿去竞标拍卖!(得来的钱将去向何方 ?能说得清吗!!!)却要让老百姓把本来已很有限的(是私人财产)空间挤出来献给需要特大空间的公众场所的步行街!这种用政府的名义出面干涉让拆迁人赚大钱,却用老百姓本来已是杯水车薪的地皮给政府做政绩充当脸面!这样做能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吗 ?有何公平合理可言!
      
      第三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有房产证的每一栋房子不管有多小都能买到一间政府(还是拆迁人)定价的店面,除非你的房子能大到可以得到超过一点五间以上你才能买到两间店面,这样相对房子的大小来说就很不合理。还有更不合理的是不管你这栋房子实际上已分成几家,只要你没多办房产证也只能得到一间,象这样不顾实际情况只看表面的房产证办理与否来决定房子的数量显然也很不公平,这可以使一些和决策者有关系的人有可乘之机,相对普遍平民老百姓来说太不公平太不合理!
      
      第四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了让很多还不同意的拆迁户能早日响应,采取很不正当的手段鼓励房子先腾空可以先挑房和得奖金,导致了房子的大小不同和交通的方便与否等等复杂因素使本来就很不公平的分房条件更加恶劣。房子小的分房条件本来就比较有利,现在又可以搬得快挑到好位置的房子,象这样只顾《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能被早日接受的鼓励方法完全只考虑拆迁人的利益而置被拆迁人的公平合理和心理平衡等等因素于不顾的荒唐策略让人唾弃!
      
      第五 ;为了让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表面上能维持不变免得被已先腾空房的被拆迁户起哄反悔,拆迁指挥部的人员竟公然指使被拆迁人通过第三者在背后暗中商讨额外补偿,象这样通过复杂的人际关系暗中协调的手段使本来就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更加丑恶卑鄙不得人心!也使政府标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威望完全扫地!!!
  
  
   我们是福建省石狮市商业步行街筹建拆迁的无助的被拆迁人,面对商业步行街指挥部软硬兼施咄咄逼人的高压手段,他们调动了所有用得到的无条件服从的盲目的政法部门对拆迁户施加压力,和他们讨价还价维护正当权益的被拆迁人在他们眼中成了阻碍城市规划的罪人,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申请要对我们采取强制拆迁时出示的资质证明合理评估等相关手续弄虚作假可信度大打折扣(资质没年检,资金不到位,合约没明确等)。象这种拆迁人能胜任有一百多亩地几亿元人民币投资的重大工程吗?我们被拆迁人正当权益有多少保障?我们这些无助的被拆迁人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还我们一个公道,但愿南京翁彪自焚的悲惨事件不要在石狮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