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莆田市检察机关深刻领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检察职责,高标准组织谋划,不断增强生态检察工作合力,践行生态检察的绿色担当和使命。
  一是将“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列入《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要点》、《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工作重点》,切实把生态检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工作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二是与市法院、莆田海警局签发《关于莆田市涉海案件查办工作若干机制》,建立了“三长”联席会议机制、重大疑难案件听取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意见的工作机制等八个工作机制,为涉海案件的查办提供了指引。
  三是根据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签发《莆田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以专案经营的形式,精准打击,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