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向简政放权,永靖镇通过取消事项,削减审批事项,由原来的79项减少到77项。保留的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群众安全等领域或范围。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永靖镇梳理出部门清单,明确责任事项,同时列明追责依据,形成了集行政权力和责任于一身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