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简行政审批,我镇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除法律法规设定、国家规定的申请材料予以保留外,审批部门自行设定材料、取消事项仍作为申请材料、重复提交材料等全部予以取消,同时对“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逐项细化,有具体内容的量化为具体材料,无具体内容的一律取消。如合医办的“医疗救助”由原来的10个要件,减少到4个,民政办的“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由原来的7个前置要件减少到3个。清理规范后,要件少了、效率高了、百姓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