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禄宝:贵州安顺警方被曝虚假立案让劣药商贩逍遥法外

  文周禄宝

  劣药商贩逍遥法外,消费后依法进行诉讼索赔的顾客被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

  “安西公(刑)立字【2021】40号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决定书”显示,2021年1月4日,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决定对西秀黔之家等药店被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消费者黄先生指出,所谓的“安西公(刑)立字【2021】40号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决定书”与常规立案决定书大相径庭、疑点重重。

  2021年5月14日,“金V”博主、中国著名打假人王海,通过微博同步援引资料曝光了贵州安顺警方被曝虚假立案让劣药商贩逍遥法外的“贵州奇闻”。

  笔者周禄宝通过消费者黄先生曝出的资料看到,“安西公(刑)立字【2021】40号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决定书”存在两大致命“硬伤”,其中,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决定对西秀黔之家等药店被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严重搞错了立案主体对象,将所谓的“被害人”进行“立案侦查”,其目的明显在于突出被消费者起诉至法院的违法商家;另外,“安西公(刑)立字【2021】40号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决定书”还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就是没有明确的立案主体对象,即无任何确切的违法行为人姓名。

  种种迹象明显表明,贵州省“安西公(刑)立字【2021】40号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决定书”欲通过刑事立案手段插手民事纠纷,以达到干扰民事诉讼、达到中止审理而无法正常进行下去的非法目的。

  贵州安顺商家非法销售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2020年8月份,黄先生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艾馨堂、黔之家、老百姓、一树长寿、神农丰沃达老百姓五家大型药房购买了15万元左右的商品,涉及非法销售的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海马、鹿茸等。黄先生发文指出,按照法律规定,贵州安顺商家非法销售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的行为,应依法被认定为劣药。黄先生发文称自己同时还购买了其它假药和违法商品。

  针对贵州安顺商家非法销售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的违法问题,黄先生向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进行了举报,为了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先生又向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书面递交了起诉材料。黄先生认为自己向法院提出的诉求有法可依: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4条之规定退还货款近15万元左右、同时依法作出十倍赔偿。

  诡异的是,就在2021年1月4日,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法院突然驳回了黄先生的民事起诉,理由是原告黄先生己被西秀公安以敲诈勒索立案。消费者黄先生发文指出,2021年1月4日出具立案决定书后,按照规定应当在立案侦查期限60天内对被立案人釆取拘传、刑事拘留,或作出销案决定,然而,该案目前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办理期限,依旧不见依法销案。

  贵州安顺商家非法销售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事件,折射出地方部门监管“漏洞”和“缺口”,贵州省安顺市警方不调查商家非法销售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的违法问题,反而通过“安西公(刑)立字【2021】40号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决定书”变相调查消费者,本质上是给贵州省时光辉同志和安顺市张本强同志变相抹黑,更是对教育整顿工作的恶意破坏。

  在从上而下大力教育整顿的风口浪尖,贵州安顺警方被曝虚假立案,通过“安西公(刑)立字【2021】40号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立案决定书”让劣药商贩逍遥法外的“新闻”,应该引起贵州省时光辉同志和安顺市张本强同志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