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手续山庄让两位老人丧命!谁是这个山庄后面的保护伞?
文章目录
抚顺市高湾开发区,有一个“日月园”山庄。8月12日,两位老人在那里游泳,结果溺亡!双方家属面对这突然噩耗,简直无法接受!等了3天,才见到了山庄的老板,袁凤国。得到的消息是,山庄无责任,每人只陪5000元钱!此话,哪个家属能接受呢?
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日月园山庄吧。该山庄是袁凤国承包了该地区一林场后,建立、经营起来的。那么它都有什么问题呢?让我们逐一道来:
1、国有林地,林地未经批准,是不能随便改变其使用性质和用途的,你可以种树,但你却不能用它来搞山庄,更不能在上面建违建,盖房子!那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我们的林业部门,你们是怎么允许他们这么干的呢?
2、该山庄注册了个体工商户。那么请问工商部门,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要件中,明确有一条,就是要求具备经营地点,要求具有房产产权证明。一片违章建筑,哪有房产证明?但你们却发了执照,注册登记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3、进入林区,不能动火。这是世人皆知的!那么他们却能搞篝火晚会,能用液化气罐,能烤全羊?我们的消防部门,你们这么多年不知道吗?怎么这你们就不搞什么检查,查封了呢?
4、该山庄修建的游泳池,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没有救生设施,没有救生人员,没有卫生防疫检测;该山庄到处是蚊蝇漫天,污渍满地。那么我们的防疫部门,你们又是干什么去了呢?
5、到过该山庄的人都知道,到他们那里住宿,根本就不要身份证,根本就没有身份证扫描系统,那么我们的公安机关啊!“三机”联动,就是旅店、派出所、市局,只要一个地方刷身份证,另两个地方马上就能显示,如有网上逃犯,马上就会报警。那么在这里,逃犯就可以随便住了啊!
6、从8月12日,死了两位老人后,该山庄还在继续营业,没有一个部门来检查、治理、让他们停业整顿!
7、就这样一个几近黑店的地方,存在多处违法经营和事实的地方,却得到了抚顺市旅游局的大力支持,在抚顺市旅游局的官方网站上,有对该山庄的大量宣传。
通过以上几点,大家应该稍稍了解了吧?这是什么?这就是当地政府对他们的保护!是谁在让他们这么无法无天,有恃无恐的草菅人命?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当地政府,抚顺市人民政府,对两位老人的遇难,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辽宁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辽沈晚报、沈阳电视台沈视晚报等媒体、栏目,对此事都予以了关注,让我们全社会、所有有良知的人们,都来关注此事!让我们揪出幕后的黑手,揪出他们的保护伞!还死者一个公道,给世人一个说法!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