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疑似偷换逝者病例!
  尊敬的网友您们好!
  因仲姓患者(尊重逝者)在位于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以下简称 :医方)做脑外头皮血管瘤切除自体皮移植术后死亡,患者家属于2013年1月7日将医方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就被告医方非法启封篡改病历、灭失有效证据的事实进行认定,医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全部责任,对患者家属给予完全赔偿!并向法院提供了疑似被启封档案原件、照片、对比试验照片、影像资料及蹊跷的经过说明。
  之后又向法院递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书,请求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明医方医患纠纷办公室人员,可能触犯刑法的违法事实。
  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307条第2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0条。
  三、(民事诉讼法)第111条(1)、第150条(5)等的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此案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也没有移交,此事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在看病就医时的合法权利保护,是我国医患纠纷遇到的普遍问题,强势医方个别不法行为得不到法律的制裁和震慑,弱势患者的无奈和可怜!也是我们每个公民都要面对的共同现实!希望能通过您的关注、采访和报道,推进社会进步和文明,改善我国的医患关系,不论医方、患方都应该事实求是,真心互换、彼此信任,保护每一位患者的基本合法权利!还逝者一个公道,让逝者安息!感谢所有关注的人!
  家属可以提供提供了疑似被启封档案原件的照片、对比试验照片、影像资料及蹊跷的经过说明。
  杜
  电话: 15541544616
  2014年1月7日
  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