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岗女工,房屋被强拆,无处安身,上访被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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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强拆的下岗女工,向高学历区长叩问
我是陕西省外贸方圆公司职工,现住西关王家巷18号职工家属院,由于房屋被私企开发商达成公司强行拆除,无处安身。被逼无奈,逐级到各有关部门上访、上诉,得到广泛同情。开发商晁永强在不同场合扬言:“我有莲湖区领导支持,我的项目是莲湖区重点项目。洪增林区长还让开发别的项目,我强拆就是违法,现在谁不搞违法”。为此职工多次到区上要见区长反映情况,被推脱不见。区有关部门告诉职工:“你们单位的事我们管不了”。开发商更为嚣张,断水断电断路,雇佣黑社会人员强行拆除我们的房屋。开发商不但强拆我们的房屋,还搞株连试拆迁。我单位职工杜忠实的儿子杜胜安在西关街道办事处工作,开发商到西关街道办事处威胁杜胜安,要求其父母接受开发商的条件拆迁,遭到杜胜安的拒绝和斥责,开发商威胁:“高仕兰的房屋已被强拆,你父母的房屋也会被强拆。如果不配合开发商,你的饭碗也保不住”。开发商大喊大叫,态度极为狂妄。第二天开发商便写材料给区长洪增林,以“影响开发商工程,支持上访”为由状告杜胜安。洪增林立即批示区纪委、监察局严肃处理。在2011年5月1日,区上有关部门将上访的我,以非法上访为由拘留。并告诉我,你再上访就将你劳教。
我至今不理解,特向上级领导反映如下:1、开发商巧取豪夺、违法强拆,是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莲湖区区长洪增林你是为了什么?你是人民政府的区长,还是开发商的区长?你代表了谁的利益?2、古人说:“邑有流亡愧俸钱”。作为人民政府的区长应守土有责。在你管理的辖区,老百姓受迫害,房屋被强拆,被逼到上访之路。你不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而是和开发商站到一起,你的道德良心在哪里?3、开发商自己都承认他强拆是违法的,难道区长洪增林不知道吗 ?这里面有没有贪腐行为?4、强拆拆不来和谐,拆不来社会的安定,拆不来政绩。我们的父辈都是在五十年代响应政府号召支援大西北建设的工作者。现在唯一住房被剥夺,人身安全又遭到威胁的情况下,谁能给我们一个公道。像温总理所说的:“惩处腐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利益,让老百姓住有其屋、活的有尊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