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控告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滥用职权、制造冤案使我两次蒙冤入狱!
  两次蒙冤入狱无判决:我到底犯没犯法?犯的啥法?犯多大法?
  我叫刘阿明,于2011年12月当选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刘二村村主任,在职期间村委会因公花费6万余元、收入2万余元均未报账、根本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商州区公安分局和检察院有意将收支剥离,分别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我刑拘、取保、逮捕,两次关押360天,受迫害两年多。检察院超期羁押97天后于2015年8月3日移交商州区人民法院,2015年9月16日在洛南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换押证为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商州区人民法院超期羁押24天后于2015年11月27日要求贾章存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2016年6月14日审判长刘远尧迫于商州区检察院压力在没有认定我是否有违法犯罪事实、侵占多少钱的情况下作出枉法裁判:默认商州区检察院以“不够罪”为由撤诉!真是笑话:天才法官刘远尧没搞清楚我犯没犯法、犯多大法就默认不够罪!这跟瞎子哑巴医生不闻不问就开处方有啥区别?于是直接造成冤案:两次蒙冤入狱后我到底犯没犯法?犯的啥法?犯多大法?至今公检法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文书来认定。开庭审理、超期羁押后为啥不给判决?一个2万余元的案子为啥要拖两年多?请求:1、查明事实真相、还我清白。2、追究时任商州区检察院有关官员、法院审判长刘远尧、审判员孙亚革、代理审判员张瑞等有关人员失职渎职、枉法裁判的责任。据以证实以上事实的证据有:(2015)商州刑初字第00097 1号刑事裁定书、商区检诉撤诉(2016)1号撤回起诉决定书、商区检诉刑诉(2015)96号起诉书、商区检诉换(2015)123号换押证、商州区人民法院(2017)刑短181 1号案卷72页复印件法庭笔录辩护词等;证人有:刘二村原村支书刘小勇、监委会主任刘忠锁、一组组长刘如军、党员刘仓满、刘志茹等等广大干部群众及商州区夜村镇李河滩村民贾章存等证人证言。生命不息、伸冤不止!联系电话18729060902刘阿明。申诉六年来法律界人士均认可“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才是刘阿明冤案”的始作俑者,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应该受理刑事申诉却一直在踢皮球,陕西省检察院在商洛市检察院多年没受理的情况下也不予受理,恳请有关部门给与重视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