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打击处理曾继富破坏投资环境等行为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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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向辉,男38岁,陕西平利县人。2103年经过岚皋县农业局招商推介我与岚皋县康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康森部落村旅游休闲项目,并通过岚皋县发改局备案,一期投资已完成并运营,我和岚皋县康森农业公司的合作关系:是我这个自己投资的康森部落村旅游休闲项目是康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我是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资金我自投,场地、道路、水电由康森公司提供,我给康森公司给付租金和正常使用的水电费,合同约定的很清楚,并且我先行支付了场地租金。再此期间康森公司欠我的招待费近10万,多次催要,曾继富以各种理由推脱,从未给我接过账,2016年初,康森公司曾继富提出让我给付康森公司电路改造费用3万和按月支付除了正常电费外的用电租金2500每月,我就和曾继富交涉给付这些费用的依据和理由,我们有合同协议的,况且即使是公司决定也要有公司的文件,交涉未果,2016年4月29下午,很多游客在我的部落村消费的情况下其曾将部落村的电停了,致使部落村无法营业,很多游客就走掉了,包席的游客意见很大,我就给公司的股东打电话和派出所报案,至今部落村成停业状态,无任何处理结果,我的冷库里10来万元的菜蔬、鱼肉等储存物品已经腐烂。曾继富作为康森公司的法人,未经给任何人打招呼的情况下如此无礼的违背合同和合作约定,就是典型的横蛮无礼和霸道,我是招商的企业不是简单的农家小饭馆,其曾这种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和给我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打击处理和追偿!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