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向西安市长安区政府要个合理政策解释咋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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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炮里街办拆有我继承部分的房屋,既不按照政策给我安置,也没有任何赔偿,严重不公平,也严重侵害了我的利益。我拿街办安置办法向其提出质问,希望街办给我做出解释,但街办从未拿出过合理政策,给我的答复政策也和实际执行政策自相矛盾,比如:给我答复一宅只能安置一户,但是街办《安置政策》里面有一宅安置2户的条件, 而且对比政策我也符合条件,我提出质疑,街办就说你不符合这条,但拿不出政策和规定来给我解释,就是口头解释;另外,说我不是祖遗户,我问要祖遗户的规定,也说没有,也是口头解释。最后,将我的拆迁赔偿分配给别人,我说街办违反《物权法》了,街办说不知道啥是《物权法》,我说那你是根据何依据什么规定将我的财产分给别人,街办说我想给谁就给谁。我以为区信访局能中立调查,没想到长安区信访局也是拿嘴给群众答复,群众拿政策和法律一条条进行提问,区信访局督查科一位女领导主持,按理应该让街办给群众拿政策做出解释,但是实际上是给街办帮腔,不但不中立,更不是站在群众角度考虑,明显街办拆了群众房一分钱赔偿都没有,严重不公平,还帮街办说话,重点是她也不拿政策和规定讲话,满嘴就是我的工作经验就是这样认为的,你们不懂。作为政府公务员,自己不依法行政,说话极为不注意,指责群众不懂。当我拿出法律条款对她进行质问,这位女科长竟说我不听你的,你不要说。我想问,既然是协调会,你不让群众说话,你们又不拿政策给群众做解释,满口白话,如此强势的工作作风。一个明显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至今拿不出政策依据来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工作作风极差,心中无百姓。
按说,按照《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点:“原信访事项处理或者复查意见认定主要事实不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予以撤销的,应当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处理或者提出复查意见”。 那么,我认为政府部门给群众拿政策进行解释,是最基本的道理,既是复核办法的明确规定,也是公民的监督权利,政府想当然的红口白牙说白话,那么何为依法行政?
群众的利益被侵害了,向这个街办要个说法就这么难?长安区、西安市、陕西省的领导们,为何都讲依法行政,群众要个政策说法怎么就这么难呢。以上原创,希望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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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