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侵权宅基地,
  行政官司十五年,
  政治参与官相护,
  三十年房产证也枉然!
  实名举报延安市宜川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建新。
  第三人丹州镇南窑社区村民一组组长黄寿荣。
  我的土地宅基证和房产证是于1991年6月3日在宜川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政府按正规程序办理的,并支付了办证相关费用共肆仟叁佰玖拾伍元柒角整(4395。7元),至今已有30多年,我们现在也仍在这里居住。宜川县自然资源局不但不给我办理不动产证,还要将我的宅基地和永久不变的承包地交给我村村小组的黄寿荣(又名黄春生)经营,严重侵权了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三人丹州镇南窑社区村组长黄寿荣是一个大村霸,在任职期间,17年来从未向村民公示账目,把村上的几百万送给了法官和有关领导。
  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请各级领导给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