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上午9点30分,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办李潘村〈潘罗村一组〉开始选举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没想到,参选人户小玉开始拉票,以不同的方式开始给村民每人发300元现金进行贿选,据拿钱的村民潘发合、潘会让、潘强过,、潘变过、潘玲娃、潘军利、潘强销、杨养雪讲(有录音)户小玉在“买选票”时还向村民们进行各种承诺,如果自己当选后续还会给村民们各种“好处”。户小玉就是利用这样的手段拉了256票。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我们已向当地街办反映,但一直没见有人来管,村民们殷切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制止这一破坏选举法,严重贿选行为,让村民们用心选出为民做实事、做好事的村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