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状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伟夫,其涉嫌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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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状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伟夫,其涉嫌受贿行为。
我打行政案件,于2014年元月13日在高院立案,同年3月14日刘伟夫等3人来宜川法院审案,中午12时宜川法院领导请刘伟夫3人喝酒,喝到下午5时,给我开庭,参加人员如下:高院刘伟夫3人;原告我本人1人;被告:宜川县国土资源局代理人胡延泽1人。国土资源局律师尧百祥未到场,第三人我村村组长黄寿荣未到场。开庭10分钟刘伟夫3人又去宜川法院职工食堂喝酒,我和胡延泽等了两个小时后刘伟夫他一个人上来接着说:“你不要说话,我来说”,说话不到十分钟,他说让我到宜川县宾馆去签字,说这个案子就这样了。我到了宜川宾馆四楼下面,看见宜川土地局律师尧百祥和我村村组长黄寿荣(外号“黄千万”) 还有宜川法院的董永忠法官, 三人鬼鬼祟祟,好像去给刘伟夫行贿了。上楼后找到刘伟夫,只有他一人在房间,酒后审案,对我吆五喝六,完全没有人民法官的威严,逼我在案宗上签字,不让我仔细看,迫不得已我签了字。
国土资源局和第三人黄寿荣跟我打行政官司13年,到现在未拿出任何证据,我本人张刚现持有30多年前的宅基地证和房产证,四张办证时的4000多元的收费收据,我们全家老少十几口子几代人,现在分成六户了,在这里居住了30多年。
黄寿荣在县政府征地时贪污三千万,15年未公布账目,在村民强烈要求下,把账目公示在我大门前,不到5分钟,黄寿荣把账目偷撕下来,视频上传在附件里。
现在法院又判我败诉,交回宅基地,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请各级领导给我主持公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