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厅认可假死逃罪,平民无奈出资十万现金追顽凶。
文章目录
湖北公安厅认可假死逃罪,平民无奈出资十万现金追顽凶。
死者死后已两年,湖北省公安部门拒交案卷给检查院,如今死者家属投诉,公安部门却认可凶手以假死亡逃罪,即然已假死亡,死者家属迫于无奈,只能借这全球知名的华人网络平台,重金购买凶手生活录像,凡是收集有凶手现在生活录像者,可提交给本人,即得一万元现金,凡是能够在公安网查出凶手身份证信息记录档案者,即得三千元现金,凡是抓到凶手并移交本人者,即得五万元现金,凡是抓到假死亡的凶手并录下他的死亡录像者,即得十万元现金。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立即联系手机13612943143,立即现金对现。购买目的是为了用来作为证据来控告湖北省公安厅内部贪腐部门。
另有提示,即然这凶手通过公安厅宣布已注销户口和死亡,那么,平民无奈出现金买购买一个已死亡人的录像就根本没有触犯中国任何法律。以下本人提供湖北省公安厅的通告。本发文中的凶手名字叫刘延宏,这后面的公安厅通告所采用的死亡证明全部都是伪造的,真实的情况是这个凶手刘延宏依然活得好好的。由于凶手刘延宏是2010年6月7日19时56分无证驾驶22个轮胎的超载50顿燃煤的重型半挂大货车(车牌号陕K63260陕KF747挂)撞死右前方向的骑行中的摩托车驾驶员史久正(史久正具备驾驶证)。
本来刘延宏应该在最长半年之内的受到交通肇事罪的处罚的,然而他却神通广大的在湖北省公安厅高管十五大队的大力协助下,自己制作这下面通告中的证据来逃罪,刘延宏自己制作假证明说他自己死于了这下面的一场车祸,更可笑的是湖北省公安厅在收到了本人2011年10月10日的投诉后,尽然在两个月后的2011年12月7日,采用下面的假证据结束案件。而且以下的假证据是刘延宏本人亲自最近两个月制作了提交给湖北省公安厅高管十五大队,并上交湖北公安厅,来应付本人的回复通告。
这最后我提供凶手信息,凶手名字为刘延宏,男,1982年2月26日生,身份证号码610624198202262134,住址 :陕西省安塞县招安镇周沌行政村031号。
湖北省公安厅高管十五大队亲自放跑刘延宏,湖北省公安厅高管总队却在以上通告中却强词夺理的说是行踪不定抓捕困难。真的不亏是人民的好警察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