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跨国公司经理或者高级管理人员L1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在美国以外拥有公司,或者此公司之雇员。
  申请者必须在美国成立美国分公司,并且是此分公司的经理湖综合高级管理人员。
  L1适用于在美国有母公司、分公司或在关系企业工作的外国人。他们由跨国公司内部调派到其美国公司工作,担任:
  经理或者总裁(L1A)
  高级管理人员,如高级工程师、市场总监或是会计师等(L1B)。


  跨国公司经理L1可以在美国公司营运一年后直接提出移民申请,其申请属于第一优先,不需要事先耗费大量时间到美国劳工部去的劳工证,也不必像投资移民那样投资50万或100万美金。
  L1拿到的绿卡即是永久绿卡,不必像投资移民那样先拿两年的临时条件绿卡,快满两年还得申请取消条件。

  目前美国对L1签证没有年度配额限制。
  美国移民局要求L1申请者过去的三年中,该雇员在有在此海外跨国公司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美国已经停留超过两年的学生或其他人士也不能申请L1。

  L1期限:
  美国新公司:成立一年内的美国分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新公司的L1先批准一年,之后可以做延期。每次延期一般为两年或者三年。
  美国分公司:成立超过一年的美国分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分公司的L1批准两年或三年,之后可以做延期。L1A总共不能超过七年,L1B总共不超过5年。

  L1家属的L2签证:
  L1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2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以享受本地学费。2002年新的法律允许L1的配偶持L2在美国合法工作。
  L 1 签证的优势
  1。L 1签证 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 2。L 1签证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 3。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母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 4。 可申请绿卡:持有美国 L1 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 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 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 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5。申请速度快:美国 L1 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
  6。可多人申请: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 2 3 人过去。
  7。国内母公司派遣人员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申请L 2签证赴美。
  8。无学历语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