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交通局为何对农民工工资堵塞停留?
文章目录
2019年3月18日,赵怀祥与西飞公司承接高塘公路LJ 2标段项目部李伟龙经理,签订了修建涵洞劳务合同。材料工程有我们垫付,做成一个付款百分之七十,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3月23日开工,到十月底做了一个平涵,一个拱涵,经技术专业验收合格,应付所欠工程款87995。5元,多次联系项目部,说钱不是问题,还让我们干了三个基础涵洞,两个平涵一个拱涵的基础建设。工程再次欠款109134。7元。
2019年12月,我们联系杨经理说交通局会解决的,让我们回去等消息。可是杳无音信,我们多次到交通局,信访局,劳动监察大队,区政府。交通局口头承诺解决,一直推诿。
我作为工头无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可是他们生活困难我也借钱必须解决。2019年8月,程孝峰妻子有病,我暂付了3500。9月份张建仓孩子有病,我付了2500,十几个农民工都是我叫的,工程干完一年了,可是工程款无故拖欠。究竟是工程款被谁滞留 ?让农民工的生活无法保障。
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意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处置拖欠案件,到渭南交通局变质为难农民工 ?希望相关部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