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重庆铜梁彭健(电话:17830619479)实名举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公开保护河道(航道)非法采砂,导致国有矿产遭受重大损失,估算价值达440余万元!
  关于河道(航道)清淤、疏浚及疏浚砂上岸问题,国家法律有要求,两高有司法解释,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有指导意见,重庆市政府和重庆市水利局(渝水办河〔2017〕45号)也有明确规定。但在重大利益诱惑面前,依然无法阻止铜梁区安居镇河道上 “打着清淤旗号行非法采砂之实”的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如下:其一,施工现场进行的是分类别的抽采砂石、河沙和手工艺淘取沙金行为,七八只载重为200 300吨级别的运砂船,不断分类载满砂石、河沙运走,不分昼夜。其二,现场船舶是采砂船和运砂船,不是专业的疏浚船。其三,在现场没有按规定聘请监理单位对砂石、河沙、沙金产量进行旁站式监督。其四,鉴于“航道主槽一公里,水宽20 40米”,抽采单位没有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办理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现场也没有任何施工信息公示牌等。其五,尽管抽采大量砂石、河沙,关联的各部门均无法出示有关铜梁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砂石资源堆放地点的通知、文件或资料。其六,价值数百万元砂石资源未经铜梁区政府公开拍卖,而是被违法单位私下违法销售。其七,经税务部门调查核实,确存在此事,但相关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资源税等。砂石收益自然也没按规定合法上缴国库。即使疏浚砂上岸也是后续法律才允许的,也是在“确有必要”的原则下,且也只是铜梁区政府才有权按合法程序处置,资金必须上缴国库。
  根据现场实际事实、现象,结合国家、两高、两部委及重庆市政府文件,“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河道(航道)事件”就是典型的“打着清淤性采砂旗号干非法采砂,以工程之名行采砂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场事实清楚,并无争议,铜梁区公安局并不是不知道。但是铜梁区公安局不是制止非法开采,而是以执法机关的名义保护以上开采行为,不允许群众前去取证,将前去取证的四名环保志愿者拘留了之,甚至在文书上公开表达开采行为是合法的。
  正是铜梁区公安局的保护,开采更是变本加厉,导致后续砂石资源被私自处理,国家矿产遭受重大损失!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公开保护下的河道(航道)非法采砂确实令人沮丧!不符合国家法律、两高、两部委及重庆市政府相关规定,架空了法律法规,助长了非法采砂!也背离中央推动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