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法院竟然黑恶势力的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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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法院竟然黑恶势力的撑腰
张乃清捏造、歪曲事实,恶意向城阳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城阳法院则严重违反诉讼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枉法裁判,给受害人王艳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王艳滨到城阳法院、青岛中级法院申诉上访,也无人问津,无人理采,张乃清则变本加厉,更加猖狂,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在继续扩大;
王艳滨向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流亭派出所等政法机关报案,也没有任何音讯。
张乃清长期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向他人发放贷款,利用“套路贷”诈取他人的财产。我王艳滨不幸落入他的圈套。
我与张乃清本来素不相识,我与华厦银行青岛分行有借贷关系,经该银行客户经理王宪庭介绍,认识王宪庭。2015年1月22日,我向张乃清借款82万元,借期五天,利息8万;同时王艳滨又按张乃清的要求与其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乃清以82万元购买王艳滨的房屋,目的是让王艳滨以这处房屋作为其借款的担保,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张乃清向我转账82万元后,又骗取了我的银行卡,当取提取20000万元(砍头息),但仍然不还给我银行卡,我无奈向银行挂失提取了剩下的799963元;随后我把82万元(过桥资金)交给华厦银行青岛分行客户经理王宪庭,王宪庭则携款外逃。
我因没有按时将82万元还给张乃清,张乃清便采取纠集社会小哥上门威胁等非法手段索要,父母无奈将房屋出售帮我还钱,至2017年1月我已经偿还给张乃清106万。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张乃清在青岛城阳法院竟然有保护伞,才使得他肆无忌惮。
我于2020年5月偶然得知,张乃清早于2015年4月就在城阳法院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我返还他的购房款820000万元,城阳法院也于2016年1月作出了判决:判令我偿还房款820000元及利息200000元。
城阳法院同时查封了我的房屋和银行账户,张乃清于2018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我偿还房款820000元
但是在整个诉讼和执行期间,我与张乃清一直保持联系并陆续向张乃清还款 ;
城阳法院本来完全可以通过法庭调查,查明事实真相,遗憾的是审判员顾某轻信了张乃清的一面之词,甚至不惜违反法律,与张乃清一拍即合,城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完全迎合了张乃清的诉讼请求。
如果城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将判决书直接送达给王艳滨,王艳滨还有挽救的机会,但是审判员顾伟一错再错,也没有直接送达,又剥夺了王艳滨上诉的权利;
城阳法院立案后,查封了申请人的房屋,同样没有给王艳滨送达相关的诉讼文书,
王艳滨又失去了申请复议的权利;
王艳滨借了张乃清82万,至2017年3月已经还了106万,利息已经远远超出了当时的约定,但现在城阳法院仍然继续对王艳滨强制执行
张乃清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套路贷”的违法情形,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捏造事实;而城阳法院作为政法机关,本应当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判案,惩治邪恶,令人遗憾的是人民法院竟然当起了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这样的人民法院、法官,公然违法办案,与社会黑恶势力串通,蓄意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