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原大桥乡党委书记陈流县谋私枉法、欺压百姓
  (陈流县 现蓝山县安监局局长)

  
  
  
  
  
  
  
  
  
  
  
  
  
  
  
  
  我们是蓝山县大桥乡兰江村十组村民:肖长英(15581383230)、肖小英。举报事由 :

  1、陈流县于2004年在大桥乡任职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取得合法林地使用证情况下、在有争议的林地上强行开工修建大冲水电站。 (在我们姐妹俩位于长竹漕、玍地冲、坪冲口三处山场建电站)。
  我们持有1953年《土地房产所有证》以及1982年的《山林所有证》,是蓝山县人民政府核发的有效证件,依证管业插花在大冲村一组共四处的山场。 自1953年至2004年来从未变动、也无其他任何争议。但是,陈流县利用在大桥乡当党委书记的权力,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强行霸占我的山林开工修建水电站。导致我们的山林面积减小、亲手栽种的树木被砍伐,且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 2、得知陈流县电站开工后,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凭据林业局下达的“非法占用林地的冻结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陈流县竟然虚造假案导致公安局把肖小英老公黄国昌行政拘留了十天。(后经行政复议后县公安局因错案赔偿了黄国昌638。3元)

  3、黄国昌因错案释放后,电站也于2005年3月15日—10月8日期间被政府责令停工。10月9日,陈流县为了达到继续开工的目的,竟然召集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几十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肖小英家实行打、砸、抢行为(附照片),还抢走了现 万零五百元(现场有多名目击者写下证言为证)。之后陈流县还利用各种卑鄙手段指使他人篡改我们的山林使用权。
  在陈流县的欺压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我们不得不多次向政府申诉,由于陈流县的干扰导致我们的要求一直没有解决。新县委书记的到来,开创了蓝山新的局面,请何冲龙书记为我们作主。我们的请求如下 :
  1、依法恢复我们230号、231号的山林所有权证件。
  2、赔偿打、砸、抢造成的经济损失。
  迫切期盼政府为我们尽快解决!

  举报人: 肖长英、肖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