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左右至2013年间,内蒙通辽开鲁县信用社违规放贷,部分工作人员严重渎职违纪。现将本人名下几笔担保贷款及其他担保人和贷款具体情况及其中存在问题向上反映,请给予调查处理。

  一、明知重复担保不告知责任,就为个人利益放款。我本人及其他几人为他人重复担保十多次。甚至在一年内多次重复担保,并不告知主贷人是谁,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
  二、假名贷款,明知是同一人借他人身份借款,还跨地区放款及无条件展期、续贷等行为。这反常行为的背后,实际上只是为一已私利,得好处费,而置企业和其他人利益于不顾。
  三、贷款到期不作为,不执行,不告知担保人。我名下最早一笔担保贷款是在2010年,最晚一笔在2013年,贷款一年到期后,贷款人明明有偿还能力,为什么拖了这么久不处理?我们以为早就还完了呢,现在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作为,直接执行担保人,不解决问题,道德绑架,推卸责任。
  四、贷款人、担保人资格审核不清,贷款人我们根本不认识,不知道,同笔贷款中担保人中还有农民和无业者。他们究竟有没有借款和担保资格,这其中有没有地下交易?
  贷款人还不上了,紧盯着有偿还能力的人,我一个人能力有限,可以还一份担保,但工作人员明知我有担保的情形下,还允许我多次重复担保。涉及到开鲁镇信用社、东关信用社、东风信用社、民族路信用社等多家信用社信贷员和时任领导。我和其他几位担保人现在已陆续还了不少,但工资卡、银行卡还在冻结中,生活压力太大了,请还我一个公道,并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