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法院陈俊瑞等法官是在执法,还是在残踏法律,借机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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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法院陈俊瑞等法官是在执法,还是在残踏法律,借机谋利?
下面一组本案件的对比数据非常说明问题:
双方投资比例:53︰1,马浩才投资:1109148元,张洪培投资:20759元
实际利润:233万多点
经过法院的判决获得收益:法院管此案前法官李坚算到2019年4月16日止:
张洪培获得两项:1、获得持有资金利息:1261726.22元(朱可铭判决)无中生有案子;(案号:《(2012)宾民二初字第305号》)
2、获得利润本、息:1650310.67元(韦松判决)不准核算本案账目,强判我向其赔付。(案号《(2013)宾民二初字第335号》)
两项合计:2912036.89元
超出总利润:58万元:
马浩才:张洪培投资借款本息:1511802.08元。案号:(《(2012)南市民一终字第2569号》)
程增光2013年9月2日从建工集团扣押双方利润款44.167551万元(法院通知)
执行法官:陈俊瑞
只执行张洪培胜诉案;(《(2013)宾民二初字第335号》(冤案:多年一直申诉受阻、无果,)
拒绝执行马浩才胜诉案;(《(2012)南市民一终字第2569号》双方无争议案,判决早于张洪培的案)
拒绝案件账目数目清算:
2021年1月20日,唯一的住房已被他们以对比市场的超低价卖掉。
我现在这个唯一的房子住着我们两个老人(没有退休金),一个1个多月大的婴儿,三小孩,一个高度近视没有劳动能力的女儿,两个有能力劳动的成年人,总共8个人,目前,只有一个搞装肆的有一点收入, 生活就靠一点屋租过生活,难道国家总等到出人命大事了才处理问题吗?
党和政府正在扶贫、脱贫,这些法官却借执法把我人全家至于绝境,不知道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还能不能到达宾阳法院。
他们本是该下地狱的人间恶魔,但却在宾阳法院里颐指气使。
在枉法法官审理的案子,任何证据都要显得苍白无力。
谁来拯救我的家。
希望澎湃新闻能派记者来调查、爆光,无限感谢。
受害者: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浩才
手机号:13807815128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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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