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有时很滑稽。前些日子,我随哥嫂共赴北京看病,病还没有看上,却由昔日的一名维稳干臣,也是一名维稳功臣,一夜间变成了一名维稳敌臣。好在定下了城下之盟,即我先从北京回来,检察院拟对我所立的串供案件,暂且搁置一段时间再说。对我来说主要是等待组织对张壁成、李辉等人也能尽快公正的立案。订立此盟约的双方是我和嘉峪关市公安局、检察院、政法委、市委。因为问题复杂,本也无可厚非。而令我无法释怀的是,回嘉后没两日风云突变,城下之盟便被撕毁,季布一诺化为灰烬!这岂是儿戏?这可是无比强大而尊贵的组织啊!轻诺寡信的事件何以公然发生 ?张壁成,是张壁成通过权利运作,干预办案造成的。想到想通了这一点,我倒也能坐看云起,坦然面对。自古以来,官整民一张纸,民告官一堵墙,这也没有什么,见怪不怪了。
  检察院依法办案,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作为一名久经考验的共产党员,一名忠诚的人民卫士,我理应全力配合,义无反顾,但是考虑到我做人的起码尊严,考虑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考虑到我家破人亡的现实,考虑到我藏民族的不屈强权,我十万分的有必要再次重申我的两个不解,请组织审慎考虑!
  一是对张壁成、李辉等人应予立案。理由如下:
  1。张壁成和周永龙曾在办公室密谋整死我,让我不知天高地厚。
  2。省纪委前脚刚刚来嘉调查张壁成的问题,后脚张便炮制机场事件。打击报复向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的举报人的意图十分明显,视中央何在?
  3。既然以我涉嫌办案,为何不是光明正大,而是暗箭伤人?为何只有“四人帮”提前密谋,制定计划,提前给汽车加油,提前给外地看守所联系,大搞毫无必要的秘捕诱捕之恶劣行径!
  4。为什么公安局的领导明明给魏英怀下了整我的命令,而在检察院调查时,却不敢承认。
  5。李辉既然是依法办案,为什么要对上级领导的命令,偷偷进行录音。
  6。既然认定我是嫌疑人,为什么把我强制到刑警队办案区后,连一句话都没有问,连一份笔录都没有制作,连一份裁决都没有下,连一个强制措施都没有采取?
  7。既然是依法办案,为什么在机场不让我给除张壁成以外的任何一名公安局的领导打一个电话,他们也不打。强制我后好久,在我的据理力争下,才通知了我的家属。
  8。机场事件李辉在张壁成的严令之下,对我狠扎背铐,推搡拧拉拽踹,实施殴打,致我大小便失禁,血压高达180之多(关键是我是一名急赴上海手术的癌症患者),双腕部软组织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