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王二耀、张培华涉嫌共同受贿一万元私解失信名单的控告

  陕西省人大、政法委、纪委监察委、信访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扫黑办、地方问政:
  薛凌飞举报府谷县人民法院法官王二耀、张培华涉嫌共同受贿一万元,利用法官特权毁灭和伪造档案私自解除失信人翟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现了执法者知法犯法、互相庇护结为司法届保护伞。如此发展,执法者违法谁纠?

  

  2018年四月薛凌飞知情起开始实名多次、多层次举报经过:
  1、除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登记指令地方查办,案发地府谷法院监察室至今不予受理;

  

  2、府谷县信访局对此不予受理,更不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3、府谷县公安局对此伪证、受贿、侵权案口头答复“属于法院独立司法系统不予立案”;
  4、2018年9月省巡视组和高原巡视组核证后,安排榆林市政法委法制科杨科长,杨科长安排找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崔建民,崔建民电话答复“问法官了,法官说不违法”;
  5、地方问政不予受理;
  6、2019年中央十二巡视组受理安排后,府谷县纪委监察委闫强查办后口头答复“涉案法官违法不违纪,不属纪检管”。
  7、府谷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无结果。
  8、府谷县扫黑办电话答复“此案不涉黑”
  9、府谷县人大对此信访举报答复“此事不属人大管”
  10、榆林市纪检委三次安排薛凌飞找榆林中院姬雄海对接,姬雄海拒绝对接。
  11、2020年6月15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巡视负责人张新民找薛凌飞反复谈话后,答复“我受市纪委监察委查办地方法院职工考勤,法官违法违纪不属于我管”。
  薛凌飞实名举报两年多,至今无果。国家赋予榆林政法制度不健全?还是机构配备员工不全???如此发展,违法谁纠?
  被举报人1:王二耀,党员,府谷县法院执行局综合办主任,男,电话15891251259;
  被举报人2:张培华,党员,府谷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男,电话15291889666;
  被举报人3:樊仲明,党员,府谷法院纪检组长,男,电话13629126199;
  被举报人4:闫强,党员,男,府谷县纪委监委核办此案的干部,电话18098092555。
  被举报人5、6:崔建明、姬雄海,党员,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男,电话09123263199。
  被举报人7:张新民,男,党员,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电话13609225998。
  被告人犯罪证据:
  证据:
  1。王二耀、张培华故意毁灭和伪造薛林飞签字按印的法院送达回执文书。 闫强“违法不违纪,你别给府谷法院抹黑了”谈话证据。

  

  2018年起,此事被多年来多次、多层次实名举报无人落实,2019年向中央巡视组和扫黑办控告后由府谷县政法委安排府谷县纪委监察委核认了证据,核实了一个犯罪事实“王二耀、张培华故意损毁灭法院文书、伪造薛林飞签字按印及法院公章的送达回执文书”。被举报后王二耀、张培华又故意伪造了薛林飞签字的文书,违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三百零五条,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同时触犯《监察法》;
  2、王二耀、张培华共同受贿一万元,私自解除了翟民失信名单职务犯罪。
  2018年4月17日有人在王二耀办公室指控王二耀、张培华受贿一万元已将翟民解除失信名单,薛凌飞回家核对后发现翟民解除失信名单属实。找王二耀、张培华问话时二者互相推责。

  

  图2、2007年翟民失信名单档案 图3、2019年翟民已解除失信档案
  同上,府谷县纪委监察委闫强确认了“解除失信档案属实”,但拒绝解释并庇护王二耀、张培华共同受贿一万元,说明一个犯罪事实“王二耀、张培华法官共同受贿一万元解除了翟民失信档案”。王二耀和张培华已经违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及《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私自解除翟民失信名单已构成受贿、滥用职权罪,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九条,同时触犯《监察法》;
  3、樊仲明、崔建明、姬雄海、闫强包庇纵容王二耀、张培华职务犯罪,互结为司法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称霸和操纵基层司法界。薛凌飞多年来多次向府谷法院监察室(负责人樊仲明说张培华、王二耀违法不违纪)、府谷县纪委监察委、府谷县人大、府谷县检察院、府谷县扫黑办、府谷县政法委、榆林中院纪监室、榆林市纪委监察委、榆林市扫黑办、榆林市人大、陕西省高院、陕西省扫黑办、陕西省监察委巡视组、中央巡视四组及扫黑办的多次、多层次控告、举报、投诉。

  

  向中央巡视组和扫黑办控告后,有了府谷县政法委安排闫强核查的行动,但受官僚主义影响,闫强核证后滥用职权而伙同姓曹的同事威胁薛凌飞“你这是在专门诬告府谷法院、你这是在给府谷法院抹黑”,致使薛凌飞实名举报府谷法院法官犯罪被压制。同时欺骗上级组织“发现被举报人违纪乱法”却有案不查,此举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五十一条、五十五条,致使府谷政法委电话通知薛凌飞“府谷监察委调查了,王二耀、张培华不违法”。
  樊仲明、闫强、崔建明、姬雄海在核办中发现被控告的法官违纪乱法犯罪证据确凿而有案不查、包庇纵容,甚至威胁薛凌飞别乱告状。高官厚禄但汪为民官而官僚严重,滥用职权不作为有力庇护了王二耀、张培华等法官职务犯罪、贪污受贿为所欲为、互相结网称霸基层司法界。这样的司法界黑恶势力保护伞多年来被多次、多层次举报而继续逍遥法外,致使巡视组、扫黑办发现线索安排的任务上传下不达而夭折。藐视巡视组任务,变相破坏了党依纪治党、国依法治国。
  为此,我们肯求各级部门依法查办府谷县政法人员庇护张培华、王二耀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的专案,并予以提级、异地查办,严惩政法灯下黑保护伞在府谷县遍地开花、祸国殃民,同时督办执行案件依法落实。
  此致
  陕西省人大、政法委、纪委监察委、信访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扫黑办:
  控告人:薛凌飞
  身份证号:612723197412010417
  住址:府谷县府谷镇建设路光明巷7号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