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是选来干什么的?——打压、欺诈或是用职务之便拘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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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乡、村干部来是为了干什么的;村民难道真的要低他们一等;凡事都只有受欺负的份吗?村民的土地村长可以随意划分、变作他用?土地占地、拆迁、赔偿等难道不是谁占地谁受益;难道都得要瓜分一大部分给村长——我们的村干部吗?如果是请问我们村民不是回到了黄世仁那个地主时代吗?请问那难道没有违背党中央所颁布文件的内容吗?
事发2011年11月23日:家住重庆市涪陵区龙桥镇北拱6社村民李小容,因国家公路占地赔偿不合理找大队书记郑与华理论;因大队书记郑在语言上侮辱李。而且言语过激李愤怒之下打了郑一耳光,最后在众人的拉劝后斗各自离开。李回家后以为这事就这样完了。谁知在她正忙着做晚饭的时候一辆警车在她家门口,从车上下来几个警察找到她说她“殴打”村官要将她带到派出所去“做调查”,李不愿去,她觉得是郑先出口骂人,才给予还击做为一个柔弱的女人感觉心头很委屈。但警察却不依不饶,对李说:如果你不去我就把你拷起去,而且还威胁到“你们屋头几个不要较,一个一个的来,老子这回嫩是要把你们整舒服!”李被吓到了。然后就跟着警察上了车。第2天李的女儿接到一份拘留信,上面指出李因殴打村干部被派出所民事拘留3天。最可恨是我们的“好乡、村干部们不但披着官衣不办实事不说;还滥用职权欺负我们这些穷苦老百姓,将国家赔偿款据为己有、多次找领导出面解决;但每次得到的都是空头承诺,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后来官官相护的他们干脆避而不理。年迈的老人出面要求解决后施工确被当作东西一样抬走头上还挂着伤口留着血;找干部解决事情,干部不但不正面解决反而用难以启齿的话语来侮辱人。难道干部就可以随意侮辱村民?我们作为村民的是不是就该任其语言凌辱呢?难道这个所谓的官大老爷就可以滥用职务之便,利用公安部门将我们穷苦老百姓在夜里强行将人带走,还放言如不顺从将使用暴力;那是执法人员应该说的话吗?带到派出所还威胁、恐吓说要一个个收拾、让其哭笑不得等!最可气的是还强行扣押审问将近12个小时;最后威逼签字,无辜拘留;而且时间长达三天之久?请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这些是作为领导、作为国家执法这该有的行为吗?这里面都有着什么勾当让我们的村干部们如此大胆,让我们的公安干警成了村干部的保护神和“打手”。官官相护的他们让村民敢怒不敢言,也无处申冤。他们在村里横行霸道,乱用职权等还有很多不惟众人皆知的丑态。
总之我们的乡、村干部所做的“好事”真是数不胜数;罄竹难书啊!望有关能站的正行的直的部门领导、热心媒体来关注、解决这事;杜绝在此发生这样的事。让我们的乡、村等干部真正像个干部;而不是披着狼皮的羊!请让我们还能相信人间还有公理、正义所在!请让我们还能相信还有包青天一样的好官存在!请再让我们还能拥护我们的尊严,做个有价值的好公民!最后恳请领导和社会舆论严惩那些不称职的、乱用职权为所欲为的黑心官们!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