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会计血泪的控诉:含冤27年何时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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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是真的吗?!盼望我的问题迎刃而解。17年了一言难尽。不知谁能把我的遭遇告诉我同龄人 和王歧山书记,让我走出单位打击报复我26年多的阴影,结束我上访17年多的苦难生涯。总之,1988年5月起至今,我依法履行职责,拒绝报销“无人签字且重置的发票”(88年);督促“日清月结”(10个月不清账);制止“长期滞帐、药费严重超支(5倍左右)、明、暗回扣(96年);”阻止“坐支现金、推迟收入、编制虚假财务报表”(2000年6月,新会计法执行的第一年)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等问题,我没有错——是党和政府赋予我的职责和权力——党纪国法早已明确规定:滥用会计政策,数额再小,也应视同会计重大差错处理”。 “老虎、苍蝇一起打”,谁来帮帮我,将我的遭遇告知我同龄人 和王岐山。让我走出单位打击报复我26年多的阴影,结束我上访17年多的苦难生涯,谢谢。 目前处于无奈的我手中还存放着20余年的白纸条、发票(93年)和账簿与凭证(96年),告知国家投诉办、财政部多次至今未处理,现只好求助于社会。上访17年来,我虽然受尽人格侮辱、警告、恐吓、绑架、问题未解决,但我仍然活着,找到问题解决为止。怎么处理盼指点迷津,谢谢。总之, 比起死去的人们我是幸运的。不管怎么说上访17年受尽人格侮辱、警告、恐吓、绑架的我虽然问题未解决,但我仍然活着。
在我诉求的问题里,自2007年以后始终渗透着“北京、财政部一位离退休多年今年已80岁的邱元荣老人心血(此份申诉材料是住在北京、财政部一位离退休多年已72岁的邱元荣老人2007年自费来青为我解决问题写出),2003年他听到《正义与法治网》将我的“遭遇、心声”登出非常高兴,盼望问题得以解决,了却他的心事(老人离青前,青岛市信访局朱军、市交通委孙杰、我单位伊廷民答应老人“一定要解决我的问题,最起码补偿我的经济损失”。可是,老人回北京后,他们根本不管,老人非常气愤)。在财政部《财务与会计》创刊30周年的文章里还提到我(2009年1月刊登),2001年《工人日报》内参也登过。所以,我反映的问题绝对属实,对此,我要求、我恳求承担法律责任,请您务必调查核实,谢谢。
总之,在处理我的问题过程中,具体处理问题的工作人员出尔反尔始终“无视国法,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出尔反尔,导致市领导(市委书记等领导)的批示得不到落实。拖到我退休后给了我“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答复、复核意见书(2008年底)。对此,我提出强烈抗议:继续上找。他们又给我30000元,令我息诉罢访,我没答应。因为我不相信党和政府会如此无视国法处理问题找到今天。在我上找17年来,有关人员始终严重地违反了您们今天张口闭口所提到的《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尤其是第六章法律责任具体规定(附后)。
恐吓、威胁、绑架我根本不惧。因为,“依法维护职工群众权益,特别是要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绝不允许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存在。对那些无故克扣职工工资、侵犯职工人身权利等突出问题必须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严惩。违法要追究,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及惩防并举,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其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始终给了我力量和希望。
盼您依纪依法解决我所反映的问题吧——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滥用会计政策,数额再小,也应视同会计重大差错处理” 党纪国法早已明确规定。依纪依法解决我的问题吧!!!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