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学生勾结校外社会恶势力团伙在学校大门外把我打成左小腿骨折。校方班主任通知家长。当时情况;正值上学时间。我刚步行到校门正要进校。(法医鉴定已做)找到校方。校方说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学校成不承担责任? 距案发已经16天了(报警日期算起。我证据确凿。有目击证人和打人者承认打人录音。受害者可以直接指证团伙中的主使)。可派出所迟迟不处理。多次找到派出所。办案人称。证据不足要求我方提供证人。随后又以行凶者不满18周岁为由不予处理。并声称凶手已逃无法抓捕。(打人者的舅舅是接收案件派出所的所长。接收案件的办案人员是对方家长的战友)
  带头打人者今年17周岁。受害者今年14周岁。我的轻伤害鉴定已做。有县公安局出示法医鉴定一份。我把申请也提交派出所了。要求不要陪赏。依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派出所就是不拘人。还说轻伤害检查院不受理轻伤案件。打人方还多次带光头纹身的黑社会人员来医院滋事。恐吓我家人。(有录音)请问这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黑势力真的可以一手遮天吗?我真的很无奈。怎样才能还我公正。事发《衡水市。景县。二中yu衡水市。景县。景州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