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给力,执行不力;为官不为、乱作为!
文章目录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居民,叫马思永,身份证号:370305196310162830,联系电话:13853307871,反映东高居委会收回我承包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不公平一事。四年多的依法维权路坎坎坷坷。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干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为官不为、乱作为,至今对反映的问题不面对、不处理。2008年6月临淄区政府建设晏婴公园工程,当时我在承包土地上建有沿街洗车房十二间,雪宫街道党工委书记石峻同居委会主任找我说:“房屋拆迁是按上级统一标准补偿,未来五年如有超过此标准的如数再给予找补”。因此只补偿我6。5万元,平均每间房屋补偿5416元。我因补偿价格太低不同意,居委会将承包土地及房屋强行收回。后在2010年11月开发村北土地建怡海国际工程时,雪宫街道办事处以每间房屋15万元的价格补偿给被征地居民(其房屋是居民租赁集体土地建设的普通住房),同样的居民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前后相差如此巨大,政府到底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我认为雪宫街道办事很不公平、很不合理。四年多来维权经过如下:
一、2014年9月26日我第19次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国家信访局的领导告诉我说:“你反映的问题已在2012年7月13日地方政府已答复处理”,我发现意见书上有六个人的名字,是雪宫街道办事处在他人反映材料上加了我的名字伪造意见书欺报国家信访局的。回来后,我到办事处及区信访局要这份答复意见书,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试问如果没有,那么国家信访局这份答复意见书,又是谁欺报上去的呢?
二、2013年3月26日雪宫街道办事处周恒学书记、刘瑞卿书记等5人到东高居委会调查,最终认定我反映的情况属实,当时都做了笔录。事后办事处周书记答复我说:“补偿款不好处理,便安排崔会勇主任在辖区内帮助联系工程干以此找补我的经济损失”。刘书记答复我说:“办事处出面帮你联系银行低息贷款”。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工程及贷款一项也没有落实。
三、2014年4月11日我向中央巡视组反映后,25日雪宫街道办事处给了一份意见书,此意见书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欺下瞒上,欺瞒事实,推翻了原真实调查的结果。我对答复意见不同意。5月22日我到临淄区信访局申请复查,区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告知已驳回了雪宫街道办事处上报不合理的答复意见书。
四、2014年7月24日我向临淄区政法委董红光书记反映后,董书记批示雪宫街道办事处一个月内向临淄区政法委书面汇报调查结果,但至今未果。我曾找过雪宫街道办事处周恒学书记,他说:“现在社会没有公平、合理,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这就是中国特色”。
五、2014年10月27日刘瑞卿书记回复我说:“前几年城市人与农村人的人价不一样,宝马车与三轮摩托车闯人后得到补偿也不一样”。四年多的上访有多次是雪宫街道办事处崔会勇主任叫我去的,说辖区内没有上访的上级就不给他拨专项资金。
六、2014年11月12日上午8点40分,临淄区纪委信访室的李主任等四人在凤凰镇(原悟台镇政府)限制我人身自由15个小时,说我给领导找了麻烦,以后不许再向领导反映房屋拆迁补偿不公平一事,如果不听就再次对我进行双规…… 我不明白,难道现在社会依法维权无路走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请问公平、正义在哪里?在习 大力整风、反腐的号召下,雪宫街道办事处的干部为官不为,弄虚作假,愚弄百姓。试问雪宫街道办事处是否在共产党领导的天下呢?
政策给力,执行不力;为官不为、乱作为。党纪、国法和中央权威得不到尊重;难到好政策永远在路上吗? 望上级领导明查,尽快处理我反映的问题,我等待着“迟到”的公平和正义。 谢谢!
2015年6月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