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委动用公安阻止、拘禁向毛 雕像献花的人民,
  要求其反省的挂号(XA36568160142)信!

  武汉市委:
  毛 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领袖!任何阻止、非法拘禁向毛 雕像献花的人和事,都是数典忘祖根本反共反军反人民共和国的罪行。
  2020年12月21日早上7点30分,来自武汉三镇的工人、农民、市民、知识分子、共产党人,一行约40人捧着花篮,到武汉市委向毛 雕像献花,在解放公园路新华书店处,被自称“武汉市公安局”的数十“黑衣公安人员”非法阻断人行道,(下称“黑公安”)“我们接到上级指示,6点就在这里守候,不能让你们去献花。”“我们向毛 雕像敬献花篮,为什么不能去?”“市委没有组织献花。”“市委组织不组织,热爱不热爱毛 ,我们管不了,我们人民热爱毛 ,要向毛 雕像敬献花篮!”“反正你们不能去!”“那就请你们把我们的花篮献到毛 雕像前。”“那也不行!”“那我们就自己献!”上百“黑公安”把老共产党人陈雁平和83岁的潘罗珍推倒在地,抢走花篮。我们手机拍照的照片,被强行删除,不但其衣服黑,其行为也证明他们确是怕见光的“黑公安”!
  上午8点30分,向毛 雕像敬献花篮的20多人被强行推上一辆大交通车,限制人身自由,押送到江汉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服务中心”。献花的人民群众拒绝填写《劝返人员信息登记表》,全体齐唱《东方红》和《国际歌》,“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下午2点5分不需填表,除武汉公交集团因领导接谈和武湖农场的三人外,其余被非法拘禁6小时后获得人身自由。
  武汉市委在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毛 诞辰日自己不献花,还阻止、拘禁向毛 雕像敬献花篮的人民群众,违反《宪法》第37条、《刑法》第238条,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罪。请武汉市委反省这一数典忘祖、反共反军反人民共和国的事件:
  向被“黑公安”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民,和被推倒在地的老共产党员陈雁平和83岁的老人潘罗珍赔礼道歉;对该事件的幕后指使者,按《刑法》第238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非法拘禁罪”予以重处;今后不得出现阻止、拘禁人民向毛 雕像献花的反共反军反人民共和国的事件;每年9月9日和12月26日,市委要自觉向毛 雕像敬献花篮,以彰显武汉市委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市委,接受共产党人和人民的监督。(要求道歉,才是对市委的真正的爱护!)
  此致:武汉市委,请在一个星期内书面答复。

  武汉市12。21向毛 雕像全体献花者
  陈雁平(电话:13006314261) 王蕙芬 潘学英
  蔡礼生(电话:15927119830) 丁振云 谈汉英
  胡长姣 方和林 黄金兰 郑小兰 钱佰侯 黄春萍
  龚之元 罗建明 胡昌年 程国清 姜汉珍 潘罗珍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