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 粤公意字〔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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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 粤公意字〔2014〕5号
文件已有指示虚假户口处理原则与方法,本人的女儿为2015年1月份在深圳龙岗第三人民医院出生,属于非政策内的二胎,由于本人是深户,我老婆是潮阳关埠户籍(未迁出户口),考虑到非政策内并担心社会扶养费昂贵罚款问题,与人讨论中得知可以找潮阳关埠当地卫生院重新办理出生证,于是糊里糊涂就办理了张虚假的出生证为2016年2月出生,并于2018年2月份在关埠派出所入了户口,事与愿违,于2018年4月份得知医院已有计生办发放文件,如果无户,错户和虚假户,可以凭DNA验证文件重新办理出生证,于是又重新办理了真正的出生证(国家已开放二胎,无须罚款),而现在遇到了关埠当地派出所既要追究责任又要拘留,钱已经花了3千加5千加6千等于14000元,现在真正的出生证还被派出所扣押,想消压真正的出生证,而虚假已入户的保持不变,现时间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做为老百姓的我,一位普普通通的打工者,我该如何申诉 ? 我该如何纠正我女儿适龄儿童小一读书而不要比别家孩子多一岁 ?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