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检察院,本人实名举报孙炜和于大海违法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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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检察院,本人实名举报孙炜和于大海违法索贿
孙洪财,在2008年通过辽河油田局总调度长金永强认识了生产运行科科长孙炜和于大海,2008年年5月8日,在孙炜办公室,孙炜让孙洪财给于大海准备一万元钱修车用,孙洪财按照要求在辽河油田高中南侧加油站将一万元钱交给了于大海。
2010年夏季,孙洪财接到于大海电话,告诉他说孙炜岳母在朝阳市病逝,让孙洪财带钱前往朝阳市帮助办理丧事,万般无奈之下,因为手里没有钱,借了两万五千元高利贷送到了孙炜在朝阳办理岳母丧礼现场。
孙洪财自从认识了于大海和孙炜后,都要被他们以帮助办理拉污泥污水活为由,每年中秋节及春节前后,都会索要上万元的礼物:要送上整猪整羊、牛肉及农副产品(土豆、朝阳地区生产的优质小米)、(公鸡、鸭子、鹅子、宰杀后送过去)每年都要花上近两万元,连续给送了五年,一直等待他们答应给我做工程的承诺,现在有一种被忽悠的感觉。
于大海和孙炜存在严重的索贿行为事实,法律规定,索贿的以受贿罪论处,数额认定标准如下: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2019年4月1日,孙洪财多次来到于大海办公室质疑为啥受贿后不兑现给拉污泥污水的承诺?于大海轻松的说:这就是潜规则。
孙洪财说:你也没有帮助我任何事啊?于大海:好事也轮不到你啊?
孙洪财向于大海讨要被索贿的钱,于大海:钱给孩子买房结婚等用没了,你爱哪告哪告去。 最终,孙炜和于大海统一将孙洪财手机号拉黑了。
在最终无奈的情况下,孙洪财来到油田纪委举报孙炜于大海的违纪行为。在咨询结果时,纪委李姓科长接待的他。
李科长说:他们(孙炜于大海)只承认收东西了,不承认收钱。我们对孙炜和于大海的处理意见是把东西折合成人民币通过财务扣除。
孙洪财咨询折合多少钱等事宜,李科长便说:和你没有关系,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
举报人:孙洪财 联系电话:158 4278 6838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