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工作疏忽,还是有意袒护?
  —对陕西信用联社一起群众举报事件的深度调查
  陕西省延川县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李飞在任期间,因违规违纪, 2017年6月1日,被陕西省信用合作社联社撤销理事长职务,并建议延川县委给予其撤销其党内职务处分。
  但是,对于反映人白晓成实名举报,检举揭发李飞利用职权,以放贷为由多次向他索要小轿车、房屋以及贷款回扣,从2006年到2014年,索贿受贿累计150多万元,以及李飞在任期间购买办公房,当地市场住宅售价:办公房:8000元每平方米,而李飞购买每平方米:19800元,面积:645平方米,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近700万元(据《三秦都市报 》 2014年7月15日报道《延川农村信用社被指超当地均价万元购办公房》)至今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
  陕西省信用合作社联社在调查过程中,没有找相关证人调查核实,就做出结论,对此,反映人白晓成提出质疑,并多次向新闻媒体反映,希望重新调查此事,还原事实真相,追回国家财产,使贪腐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近日,就以上问题,记者到事发地延川县采访了实名举报人白晓成,三位知情者(证人),到延安、西安分别采访陕西信用联社延安办事处以及陕西省信用联社,终于还原了事实真相。
  反映人实名举报并提供一系列证据
  在反映人白晓成向记者提供的反映材料和证据中,记者看到被反映人李飞主要涉及的事实有以下六条:
  一、2009年10月初,因做生意需要贷款,李飞向贷款人白晓成索要买一辆价值13。6万左右的红色本田思域小轿车给其妻子白某某,车由李飞的司机开到李飞家中。(证据有汽车图片,收款转账的记录)
  二、2010年5月,李飞多次向白晓成索要其花费70万元购买的延安百米大道某某小区一套161。4平方的住房,为了掩人耳目,他和白晓成一同到延安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房主原名李飞变更到白晓成的外甥徐某某名下。然后,李飞倒手以130万元卖给他人,非法获利70多万元。
  三、在2012年6月初,白晓成请求李飞给他贷款50万元,李飞向他索要10万元好处费。他急着用款,被迫答应了。李飞很快给他办理了贷款,并接受好处费10万元。
  四、2013年8月4日,李飞承诺给白晓成提供方便,又向白晓成索取40万元好处费。2013年8月21日,以同样的理由,又索取20万元。当时李飞对白晓成说:“我给妻子白某某买了一辆奥迪Q5,价值五十多万,不要给别人乱讲,现在形势不好。”60万元拿走后,2013年9月,李飞又打电话叫白晓成到他办公室,说“你所托的事办成了,我要酬谢人家,给我拿来两万元。”他就给了两万元。
  五、2006年, 白晓成涉足房地产,由李飞出面帮他贷款27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06年到2014年,李飞索要回扣10,一共累计索贿270万元。每次向李飞申请货款审批,他都向白晓成要钱、要物, 白晓成没有办法,只能答应他的要求。
  六、2013年初,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购房时,延川县城普通商品房均价每平米售价不到2000元,临街的商业用房均价约在8000元平方米。而延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购买的办公房“每平方米合1。98万元”超过当年每平方米价格1万多元。645平方米,李飞涉嫌侵占贪污国家资产645万元。
  (白晓成向新闻媒体提供了给李飞转账的汇款单和转存李飞银行卡的存款凭证等等证据。)
  由于白晓成实在无法忍受李飞的贪婪和平时对他人格的羞辱,2014年,他决定向纪检部门举报李飞,得知消息后,李飞出面通过中间人白某等2人做白晓成的工作,承认收白晓成钱物130万元,表示愿意退还,而白晓成实际给他的钱物共计150多万元,白晓成当场表示不能接受。随后,李飞利用职务之便,安排手下工作人员吉某某向白晓成妻子套取了她的信合银行卡号,退赃130万元。
  知情人证实部分事实
  但没有人找他们调查核实
  接到白晓成的反映材料,记者到延川县调查采访核实情况,找到了知情者白某和另一当事人。据两人回忆说,2014年9月中旬,因白晓成和延川县信用联社理事长李飞发生了矛盾,白晓成说这几年他为了贷款做生意,给李飞买车、送房、送钱一共花费了150万元,准备到纪检部门指名举报,白某某和另一当事人就到李飞的办公室说和化解矛盾,当时李飞对接受白晓成的钱物并没有否认,并约定于第二天当面和白晓成商议解决此事。
  第二天上午,在延川县一家宾馆白晓成夫妇、李飞和白某以及另一当事人商量解决,李飞承认接受白晓成送小轿车一辆价值10万元,房子一套价值70万元,其他收费70万元,当场表示予以退还,并索要白晓成的银行卡号,遭到了白的拒绝,最终不欢而散。事后,李飞通过信合工作人员获取白晓成妻子的账号,退回130万元。以上证言与白晓成所提供的凭证基本吻合。  
  对于李飞向白晓成索要其花费70万元购买的延安百米大道某小区一套161。4平方的住房,据另一知情人徐某某坦言,这个事情他不知详情,但房子交首付,按揭过户,李飞曾借用过他的身份证办理。对于这套房子的详细资料,在延安市房管局没有存档备案。但是,三位证人均表示,没有任何人或组织找他们调查核实情况。
  随后,记者就此事到延川县检察院通报反映情况,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回复:由于延川县成立了监察委员会,这类案件由监察委员会受理,不属县检察院管辖。
  延川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获悉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属陕西省信用联社垂直管理,此事应属陕西省信用联社调查处理。
  随后,记者到陕西省信用联社延安办事处了解核实情况,延安办事处综合科张科长回复,由于延川县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李飞违规违纪,2017年6月1日,被陕西信合撤销理事长职务,并建议延川县委给予其撤销其党内职务处分。对于白晓成反映李飞索贿受贿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建议反映人到相关职能部门报案。
  陕西信用联社工作人员不愿谈及此事 
  在反映人白晓成多次实名举报下,2018年1月10日,陕西省信用联社向他出示了《关于白晓成反映李飞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书》:
  反映的主要问题:
  (1)、反映李飞在贷款中多次索要钱物的问题。
  (2)、反映李飞以批贷为由索要红色本田轿车的问题。
  (3)、反映李飞承诺为我儿子安排工作索要钱物的问题。
  (4)、反映李飞强行索要房产的问题。
  (5)、反映李飞承诺人事变动、调整岗位索要钱物的问题。
  (6)、反映李飞雇佣社会黑恶势力报复打击的问题。
  答复内容:
  1、反映问题1、2、3项问题,根据提供的线索,调查组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反映材料中提供的知情人等进行核实,反映问题无法查实。
  2、反映第4项问题,经查你与李飞进行房产交易且李飞未一次付清房款,李飞购房后出售获利的情况属实。
  对于该回复白晓成表示无法接受,究其原因:
  其一、据三位知情证人讲截至今日,陕西信用联社从未有人找他们调查核实李飞受贿之事,但是“回复”却称“根据提供的线索,调查组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反映材料中提供的知情人等进行核实,反映问题无法查实。”这份加盖公章的“回复”,明显与事实不符,连证人的面都没有见到,请问“反映问题”怎么查实?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第二、按照规定,陕西信用联社纪检部门一旦发现李飞涉嫌贪污受贿的事实或线索,应及时向当地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移交送达,依法办案。但陕西省信用联社只是免去了李飞担任的延川县信用社理事长职务,但对其涉嫌贪污受贿等问题,只字未提。
  近日,记者一行到陕西信用联社了解核实情况,询问白晓成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陕西信用联社纪检部门调查李飞违规违纪问题,为何不按程序找相关证人了解核实情况?
  陕西信用联社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李飞涉嫌贪腐问题,不属他们管辖,当事人应该向延川当地纪检部门反映,他认为李飞作为延川信用联社的理事长,违规违纪,被撤职处理,他们已经尽到了职责。关于陕西信用联社纪检部门调查办案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尽到了纪检干部的职责?该同志不愿谈及,表示他们只负责接待媒体,具体办案的事他们无权过问,并当场退回了记者所带的“反映材料”。(以上所说,有录音为证。)
  目前,反映人白晓成已将此事向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至于事态发展,人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