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秉公执法给举报人造成严重后果犯罪嫌疑却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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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副局长高峰、法制科科长张朝军不秉公执法
控告人:方乃品,女,1952年出生,系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长滩镇王秀台村村民。
被控告人:高峰,男,年龄成,现任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张朝军,男,年龄成,现任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法制科科长。
请求事项:1、依法追究高峰、张朝军不秉公执法行为。
2、请责令高峰、张朝军依法给控告人出具《刑事不立案件通知书》。
3、请张朝军交出打砸伤人犯罪嫌疑人。
事实与理由
这是举报人方乃品被打击报复新发生的问题,息访土地第六次被恶霸村主任何文昌指使黑社会人员刘大平在2013年4月15日利用恶劣手段(辱骂、恐吓、进行死亡威胁)抢占。
一、张朝军故意不立案调查
2013年4月15日恶霸村主任指使黑社会人员刘大平利用恶劣手段抢举报人土地,到分局报案多次张朝军故意不依法立案,拖了一年之久不给办理。
二、法制科科长张朝军串通副局长高峰帮助何文昌、刘大平犯罪分子逃避罪责,以罚代刑。
2014年新调来局长对我的案子很重视,年局、陈局两位局长亲自督办,村主任何文昌指使刘大平抢举报人土地一案,按刑事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当时受害人提出请张朝军回避此案,在办案期间,陈局被调走,张朝军利用职权串通后调来的高峰副局长把卷要到手参与此案,并改变卷中重要情节,办案人张慧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何文昌拘留十天、刘大平拘留五天,明显报复陷害和抢夺受害人财物,已构成刑事案件,张朝军、高峰转为治安案件,故意帮助何文昌、刘大平逃避罪责。而且对何文昌打击报复举报人、两次雇凶入室打砸伤人等案件故意不一并审理。本应依法追缴返还受害人的财物,至今未能追缴返还。
三、张朝军不及时出警又一次放走打砸伤人犯罪嫌疑人,对报案人态度蛮横,行为粗暴。
2014年7月16日,也是恶霸何文昌被拘留期间,打砸伤人犯罪嫌疑人又出现在我的视线内,我马上给张朝军打电话报案,他不但不及时出警,态度蛮横,对我说:“公安局给你家开的啊?”说完就把电话挂断,打砸伤人案的犯罪分子三次出现在我的视线内,张朝军三次无视我的报警,是张朝军故意不出警放走打砸伤人犯罪嫌疑人。
四、副局长高峰、法制科科长张朝军不履行法律职责,拒绝出示《刑事不立案通知书》。
2014年7月21日,我到分局找高局,请求对何文昌报复陷害和刘大平抢地一案转为刑事案件处理,如果不转请出具,《刑事不立案通知书》,当时高局同意,叫我下周一去听结果,7月28日我到分局听结果,张朝军在电话里告诉我不给开《刑事不立案通知书》,高局避而不见,我在那儿等,高局叫来派出所所长口头告诉我没有书面《刑事不立案通知书》。张朝军、高峰明显不履行法律职责,至今不给我出具《刑事不立案通知书》。
综上所述,张朝军多次不秉公执法,我已反映到省、市公安纪检部门,我的信访材料如石沉大海,没人调查张朝军不秉公执法行为,张朝军继续包庇、袒护、纵容犯罪分子何文昌。局长高峰6月调到分局不找受害人作调查,和张朝军串通一气帮助犯罪分子何文昌、刘大平以罚代刑逃避法律罪责,放虎归山继续加害举报人,造成举报人有家不能回,流落在外。
请上级有关领导重视此案,还控告人一个安宁的生活!我想回家!
控告人:方乃品
联系电话:157 1051 0175
2015年6月25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