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武汉市江岸区更新局局长刘原钰公开造假、欺上瞒下、罔顾事实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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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你好!
关于对2020 12 18江岸区更新局的调查处理回复 : 本人不服,与事实不符。
驳 :“经房管局核查档案记载,中山大道1837。1839。1841号共计174。43平方米面积的三栋平房于1958年纳入社会主义改造。2010年经朱正萍母亲 祖玉琪申请落实以上3处房屋和辅仁村37号(1958年由国家接管)的私房政策,已补偿祖玉琪经济适用房1套及现金110152元作为发还方式,并与共达成正式书面协议。”
证据一 :首先我本人要揭穿区更新局局长刘原钰关于中山大道1837。1839。1841号总面积为174。43平方米谎言和骗局 :中山大道1837号面积为82。67平方米(我母亲祖玉琪)、中山大道1839号面积为45。63平方米(我舅妈胡继兰)、中山大道1841号面积为46。13平方米(我外婆黄腊喜),三栋门面房为分户析产的门面房(现附上土地证一份),在1965年被江岸区房产公司有权人私吞,另在2015年拆迁中被时任江岸区房管局局长刘江非法过户给王十妹、东风幼儿园、及张太平和代幼华。另在2015年拆迁中,时任江岸区区委书记蔡杰(已公审)、时任江岸区分管拆迁的副区长余松等三人侵吞及截流我们家三栋合法产权门面房的一拆二赔的所有拆迁补偿款。我们家如任何人拿了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一毛钱拆迁补偿款,让他全家死光,本人所述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强烈要求更新局开听证会。
证据二 :揭穿区更新局刘原钰局长所述的补偿我母亲祖玉琪经济适用房1套及现金110152元,作为3处房屋和辅仁村37号发还方式的书面协议一份(现附上辅仁村37号土地证一份及发还协议一份)。让大家看看一一揭穿区更新局刘原钰局长的谎言 :在2010年我家辅仁村37号私房面积为128。34平方米,在2010年与我家同时间段隔壁邻居解决的业主有 :李月华、梁志友、段爹爹他们三人当时全部都是按每平方米一万元发还解决的,而我们家辅仁村37号房产128。34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800元发还解决的,让大家看一看2800✘128。34等于多少~钱。
证据三 :我家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在1965年被侵吞时,作为全家几十人的生活资料。既未改造、也未经租。政策规定的5年定租租金从未拿过。经租等同改造、改造等同经租,谈何改造、谈何经租。改造到有权利的腰包收租金据为己有,拆迁拆到权利人私人腰包里了,天理何在,法里不容。
证据四 :再次揭穿区城区更新局局长刘原钰的谎言 :你权大于法,污蔑我家三栋房产为一户,制造总面积超过150平方无起点改造,伪造假象蒙骗世人,现用事实来说明,将法律玩弄于手掌之中,光天化日之下,陷害我罔顾事实、颠倒是非的诉求人,让所有人来看清事情的真相。
证据五 :与我们家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隔壁邻居业主王幼清家的房产为1956年的公私合营的产权房,在2017年(是江岸区副区长司徒毅的包案人)拆迁中合理解决现金880万及三个安置房的指标(现附上王幼清的发还文一份)。
基于以上证据确凿,我们家一共有4处房产,城区更新局局长刘原钰,通过我们家辅仁村37号这处房产,掩盖事实真相,充当刘江、余松、蔡杰(已公审)这伙人的保护伞。刘江、余松、蔡杰(已公审)三人吞没了我们家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的拆迁补偿款,难道他们之间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链吗?难道武汉市江岸区更新局是法外之地吗?现请求中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履行监督职责,彻查事情真相,还我公平,还我合法产权房,强烈要求全网关注为我家三栋门面房召开听证会。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朱正萍 :17702773396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