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 求
  尊敬的首长和领导敬请关注: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赵丽华同志有关“待业青年待遇”的处理意见。
  对第二项反映情况、反映1980年在辽阳市辽阳县穆家镇胜利小学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26年。这是铁的不可磨灭,亲身经历的事实。当时的待业青年只要有工作,只要有合法收入就视为已经就业,这也是不可磨灭铁的事实。
  受害人质问的是,既然承认从事26年教育工作,即视为已经就业,但是受害人赵丽华从事教育工作26年,人已够退休年龄,为什么不给办理养老保险的国家政策待遇,根据穆家镇政府,辽县穆政发(2019)93号文件。
  调查情况,关于档案被取走问题,剥夺了赵丽华终生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的合法权利。
  处理意见,档案被取走,驳了赵丽华工作26年转正的合法权利,退休待遇问题,依据有关文件可以享受至今赵丽华也未享受到退休待遇的合法权利,是否失去法律的公平正义,敬请评判!
  请求事项
  一、受害人赵丽华从事教育工作是事业工作人员,应按事业退休人
  员享受退休政策的待遇。
  二、为赵丽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赔偿由
  此所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以彰显政策、法律的公平正义。
  诉求人:赵丽华
  电话:13065416461
  身份证号:211021196101155861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