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单方面取消我的代理权限,严重侵害了的我的合法权益!
  大家好,我叫蔡俊波(电话:13361167773)我在2019年7月15日注册成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旗下终端收款机的代理 ,我通过王某的介绍,于2019年 7 月 15 日注册成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旗下终端收款机的代理商,代理付L门终端支付产品POS机(FREE MY PAY)的推广业务。
  我成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旗下终端收款机的代理商后,积极履行合同,在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拓市场、扩展业务。 经过6个月的推广和销售,我的交易流水达到177140358元。
  就在我的辛勤工作和劳动成果逐渐呈现,代理商分红越来越多的时候,我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及任何其他通知的情况下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却在2019年12月1日在其代理商操作平台上无端地将我的代理权限取消,并撤销我的劳动成果 ,减少了我推广激活机器154台,从今年6月份至今的分润也停止发放了。将我的代理商分红截取,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也在操作系统上限制了我作为代理商的提现功能,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被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起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的同时,他们又不经我的同意,私自更改我的APP登录密码,导致我无法登录APP查看数据。
  此种行为在支付业界里简直是闻所未闻,听说过偷交易量,停分润的,这次直接偷已安装激活机器,还是支付公司带头做的,很令人费解。
  在这里,我要求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更换上级服务商、返还拖欠我的分润费、改回我的密码、凡是在本人名下的客户在付临门支付公司拥有的多个账号
  
  
  
  全部归一,公开道歉并赔偿我的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