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一直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取缔非法无证经营养殖场,尤其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采取关闭。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5月7日刚刚离开江西,令人费解的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泰和分公司,不仅与无证养户订立养殖合同,还用玩套路的手法,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订立《养殖回收合同书》。禁养区一一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养殖场。江西万安县农民谢志芳,刘厚忠,胡献光,这些禁养区的养户都与江西正邦公司泰和分公司订立了养殖合同。养户既然无证,也无手续,而且是禁养区,正邦泰和分公司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呢?这种怪象,其中隐藏什么样的猫腻?套路贷耳熟人详,它的本质,它的危害,曾使多少受害者陷入泥潭,走上不归路。正邦泰和分公司出炉的《养殖回收合同书》,也是一种套路,它的套路在于设计违约陷阱,通过合同违约,来攫取暴利。这种手法,隐蔽极强,一些农户,法律意识淡薄,养猪致富心切,通过“养猪致富”心灵鸡汤,无证养户就怱怱忙忙地与正邦订立合同。谢志芳,江西万安县枧头镇下路村农民,禁养区内无证养户,这些天以来,他欲哭无泪,猪场关了,投入了几十万,代养的730头猪被正邦公司拖走了,曾康,江西正邦泰和分公司法人,理直气壮地告诉谢志芳,履行合同,零结算。说白了,谢志芳给正邦饲养了4个月的猪,是白白养的。合同零结算,也是曾康对付那些反抗养户用的护身符。,她与谢志芳是零结算,然而她通过正邦公司的结算,730头猪,就攫取暴利20余万。我们细看一下,套路合同第十四款是这样写的:“如因环保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饲养的情况,甲方给予乙方零结算,并且按100元头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此无异议”。合同甲方(正邦),乙方(养殖户)。正常的逻辑思维,无证养殖场被政府关停,取缔,只是迟早的事,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最终的命运就是强制关停。与无证养殖户订立合同,再让养户扩大投资,实质是把养户推向悬崖。这一点,曾康心知肚明。说《养殖回收合同书》是个套路合同,就是因为订立合同前,曾康早有了防备猪场关停意识,却不阻止养户订立合同,尤其在合同里还设下了埋伏。禁区内的养殖场关停了,正邦泰和分公司全身而退了,零结算,使自已赚得盆满钵满,无证养户却是哑巴吃黄连。我们说,如果是一个符合市场行为的规范合同,曾康应该协助养户办理养殖手续,引导养户合法养殖,科学养殖。正邦公司林印孙这样说过,以正兴邦。也就是正邦公司用合乎道德,合乎良知的行为方式发展壮大企业。当下正邦套路养殖怪象,应该治理,必须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