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共鹿泉区委纪委和监委提出检举揭发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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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共鹿泉区委纪委和监委提出检举揭发控告
(2021年5月5日)
第一部 被检举控告人
石家庄市鹿泉区信访局和鹿泉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管副局长、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信访受理办理责任人,鹿泉区铜冶中心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
第二部 主要问题
拒绝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拒绝依法履行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拒绝依法如实向上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报告,拒绝依法处理和改正违法违纪问题,拒绝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拒绝依法履行督查督办职责,拒绝依法履行首办负责制职责,拒绝依法履行职权范围内职责;拒绝依法转办交办报告《给党委和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和党政领导的投诉举报和检举揭发控告》,将检举控告举报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举报单位,串供伪造编造虚假证据证言,向上级提交虚假调查核实报告做虚假汇报,违法办理信访结案,欺骗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督查组,伪造虚假依据推脱转嫁责任,拒绝依法督查督办和受理办理初信初访事项,拒绝依法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久托两年以上至今不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择手段采用多种方式打击报复陷害信访教师,导致信访人近千次重复访和十多次走访和十多次信转访和走访上行,导致信访人经常极度气愤、经常昼夜难眠、经常以泪洗面、经常意识恍惚、积郁成疾。
第三部 检举控告请求
请求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纪委监委,对于“鹿泉区信访局和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违法违纪和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给予依法追究查处和监督检查和督促纠正和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