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同志:
  我们是莱山区滨海路办事处刘家滩村民,关于我村党支部书记(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卫东的犯罪事实,我们多次向办事处反映,他们始终不予解决。没有办法,我们把刘卫东的问题向省王军民书记反映,引起了王书记的重视,于是刘亮毅一伙为了包庇刘卫东给了我们所谓的“答复意见”(详见附件)。你们看了“答复意见”及我们对“答复意见”的回复,就能清楚的明白,滨海党工委书记刘亮毅是如何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包庇刘卫东,为把问题彻底查清,打击腐败。我们把“回复”一同寄给你们。
  对《关于金桥社区刘庆洲等反映社区征地等问题
  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的回复。
  一、关于2006年市政府所批100亩商服地问题。
  1、工商档案显示:烟台园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烟台惠亿投资有限公司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5、30和25,根据工商档案的记载,金桥社区居委会资产缩水10是不争的事实(详见附件一)。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2人以上,50人以下。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没有“只有两个股东的公司,如果一方是被执行人,只要另一方同意,被执行人资产将被执行,如果有三个以上的股东,只要二个股东不同意,资产将不能被执行”的规定。只要公司对外有债务,不论有几个股东,都可依法执行的。
  现把8年来8栋楼的情况列出如下:
  1号楼总建筑面积为:218800。59平方米
  2号楼、3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1972。25平方米
  5号楼总建筑面积为:21250。61平方米
  7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8885。2平方米
  8号楼、9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1369。74平方米
  10号楼总建筑面积为:21552。25平方米
  合计:106290。8平方米
  分配协议一号楼我们把向阳面102套给了开发商,2号、3号楼归我村,合计29498。8平方米,现总计盖了10万平方米,这不是3:7开分又是什么?!
  3、“答复意见”有意混淆竞买金和挂牌费的概念。
  根据莱山区委工作组提供的数字显示:
  人口安置费:548。28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9。138万元
  摘牌费用:639。35万元
  政府收益:6583。25万元
  基础设施配套费:2120万元
  合计:9900万元
  很明显,该9900万元中,不含竞买保证金643。09万元的基本事实。“答复意见”是有意歪曲事实,混淆概念,(详见附件二)。
  4、“答复意见”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100亩地的价值为9900万元,其中人口安置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是应当直接补偿给村民的,政府收益和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给予社区居民今后用于生活保障的。根据合同约定社区出地,圆城出资金合作开发,分配比例为4:6,充分证明社区是以土地出资的,圆城是以现金出资的。因此,人口安置费、地上附着物、政府收益、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属于社区投资范围。
  5、该项目牵涉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失地居民就是从该项目中得到相应的补偿,而如此巨大项目的开发合同没有开、竣日期和交付日,显然不能以“无法预期”掩盖。合作开发合同中,签订开、竣日期和交付使用期以及合同违约责任,是合同的基本要素,而合同中这一切基本要素,均没有体现,明显是在有意损害社区居民的利益。开发商无偿给刘卫东一辆20余万元轿车,就是一个例证。
  二、关于国税局购买社区楼的问题
  2006年3月15日至今我们也未见到卖给国税局6栋的合同和决算,我们与第一书记巩中东一年的沟通,巩才派包村干部杨新春把6栋楼的总建筑面积抄了回来为14819。1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500元,共计37047825。40元,工程支出为1300万元。而区委工作组吴文的答复是32622399。36元,国税局还欠200万元,可审计报告截止审计基准日,账面款为26430674。16元,以上三个数目都是政府有关部门说的,怎么解释?!
  三、社区卖给滨医400亩土地,政府给的31。5亩出让用地没有着落的问题
  第一奶牛场(35。19亩)土地世贸中心征地已被征,第二奶牛场是烟大南校区征用(在逛荡河东岸)而市政府批的31。5亩出让土地是在逛荡河西岸征用刘家滩土地给的的优惠政策。两块不同的地块,办事处有意混淆在一起,目的是包庇刘卫东。
  四、关于举报刘卫东侵吞、侵占顶账的吉普车的问题。
  审计报告是这样写的:“截止审计日我们发现贵单位已收到对方租金50000万未发现抵账的吉普车入账”。“答复意见”实际上已让刘卫东为自己公司顶抵8万元的水泥款,这是明显的侵占,却以刘积宁没有到金桥公司要回为由轻描淡写予以掩盖,如此明显的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政府仍一味掩盖,这不得不使居民怀疑政府个别人员与刘卫东有利益交易。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办事处刘家滩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