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王立波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 身份证号码:230303196002084611
  王立国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 身份证号码:230303197009224634
  被举报人:郝福坤 男52岁,现住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董事长(正厅级)。
  举报人举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董事长郝福坤(正厅级)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损害国家利益,为违法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这些都是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人在黑龙江省内几次实名举报均无结果的情况下,只好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实名举报,请求予以调查核实并予惩罚。举报事实如下:
  一 郝福坤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违法为他人私吞国家财产提供支持和帮助,牟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
  2013年2月4日,被举报人郝福坤利用其任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将属下企业东山煤矿的煤矸石以每吨1元的超低价批售给刘玉民,刘威圻父子120万吨,而当时的煤矸石市场售价为每吨15元。为了掩盖犯罪的事实郝福坤在8月至10月当中从龙煤集团拿回了批件,矸石每吨1元,可是至今也没有买过1吨。刘玉民,刘威圻父子以鸡西市龙绅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与其说批售倒不如说是将120万吨煤矸石送给了刘玉民,刘威圻父子。如果按合同履行,这一项将使国家损失1680万元人民币。
  这还不算,郝福坤还利用手中的权利,指使其下属企业东山煤矿的原矿长,现任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存续公司副总经理的李书军及东山煤矿煤矸科科长张德祥准许刘玉民,刘威圻父子在拉运煤矸时不过衡,不检斤,不检尺。在刘玉民,刘威圻父子只交给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10万元货款的情况下,已从东山煤矿运走了70多万吨的矸石,价值人民币1050余万元。这伙人肆无忌惮的侵吞国家财产,这一项又给国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1040余万元。
  刘玉民,刘威圻父子这样大肆的侵吞国家财产,如果没有郝福坤的参与和支持是万万做不到的。至于郝福坤,李书军,张德祥等身为国有企业的公务人员从中得到了多少好处,举报人作为老百姓是不会知道的。但这一严重侵吞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至今仍在继续,每天2000余吨,并且无人监管。
  二 郝福坤为刘玉民,刘威圻父子的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
  2013年5月17日,刘玉民,刘威圻,张德祥三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开设了一个洗煤厂,砍伐了国家的成林树木200余株,占林地面积3。01公顷。盗伐发生后见有人举报,郝福坤又指使绿海林业公司(原鸡西矿务局林业处)的经理为刘玉民他们补办了砍伐证(发证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而后又把这块林地变成了临时用地租给了刘玉民他们使用,以此掩饰刘玉民,刘威圻一伙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
  该犯罪事实举报人早已实名向黑龙江省林业厅举报多次,但都被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和构筑的关系网给平息了。举报人至今未得到举报回复。
  2014年1月9日下午,刘威圻纠集多人持枪支到举报人开办的鸡西市合隆矸石筛选厂对工人进行恐吓,导致工厂无法正常生产。对此,举报人向鸡西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二道河子派出所进行报案。但此事在保护伞的作用下又很快摆平了,使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东山煤矿矸石科科长张德祥拿郝福坤当靠山做保护伞又当了人大代表,在2013年5—7月份张德祥与副科长李继涛等人盗窃东山矿精煤贰仟余吨,价值壹佰陆拾万元之多;还利用工人工资套取国家大量金钱装入自己腰包;同时又把东山煤矿煤泥厂的大部分厂地变为自己的厂子;利用职权之便承包矿山的亮化工程,从中获利伍佰万元,此笔款项矿财务有帐为证据;2013年4—5月份张德祥为瞿某从鸡西市合隆矸石筛选厂购买了3万吨煤矸石,张德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调用东山煤矿的工有铲车进行装车。后从瞿某处收取装车费12万余元(装车费每吨4元,有证人证言证实),该装车费被张德祥装入了个人腰包。这属于明显的贪污行为;张德祥经常与社会人员在一起吸毒,殴打百姓,辱骂公安人员,这些事情小恒山矿派出所都有证据。所有的一切都有郝福坤当保护伞造成的,这都属于明显的贪污罪,盗窃罪,但至今张德祥还是人大代表,逍遥法外。
  对此贪污行为,举报人举报到了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又将此案交由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调查处理。但鸡冠区检察院在举报人提供充分的证据及证据线索的情况下,欠拖不办,现在已有9个月了,至今没有结果。
  三 郝福坤身为国企高官,官至正厅级干部,中共党员;他还有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到黑龙江省纪委可以查到,因为有很多人举报过郝福坤,到省纪委都被压下,原因只有一个,他和省纪委的某个领导关系密切,你们一查就能查到,拜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们了。
  尊敬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郝福坤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位高权重,却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非法侵吞国家财产提供支持和帮助,并为违法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其本人已丧失了党性,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破坏了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在事实上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鉴于被举报人和黑龙江省纪委某几位领导的特殊关系,和郝福坤本人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的地位和影响,举报人在数次实名举报无果的情况下,只好以实名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举报。敬请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彻查,使国家的巨额财产不再被非法侵吞,使企业蛀虫得到应有的查处。
  对以上事实举报人愿提供相关确凿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并对举报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人:王立波 王立国

  举报人联系电话: 13780339999
  18045743389

  2014年 9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