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叫刘德,是原南昌泊园茶村的一名员工,因沈辉邀公司老板投资,说他在梅岭有一块风景很好的土地可以做旅游开发,而且可以作为zf引进的重点项目,经过公司多次与沈辉商谈,公司与南昌黄凌实业有限公司(沈辉妻子黄凌的公司)以租赁方式签订了租房协议。公司于2017年9月进场投资,开始对房屋装修改造,而我就是负责现场施工的。进场后,由于沈辉也在同一工地另外安排了工人施工,之后我发现我们公司的建筑材料经常被沈辉那边的工人偷用,我便说过几次,沈辉就恶狠狠地警告了我几次,并一直怀恨在心,后来又因公司与沈辉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漏洞,需与沈辉沟通,公司就派我去跟他谈。沈辉本来就一直想找机会报复我,而且当时我是站在公正立场与他谈的,没有帮他说话,这两件事是主要原因,另外也可能是因为项目后来火了,看到有利可图沈辉便想把我们公司赶走。另外还有一些小事,他有一幢600多平方米别墅,里面装了多台大功率空调,每月电费至少2000多元,沈辉让他的管家高自斌将两年多的电费全部偷偷摊给了我们公司,我实在看不下去也说了几句等等。由于这些原因他就恼羞成怒,2018年7月早晨,我外出办事时与沈辉相遇,他开口就警告并辱骂我,随后就对我进行欧打,还用手指戳我的鼻梁,掐我的脖子,说在南昌弄死我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叫我小心点。事后,我将此事汇报给梅岭镇zf负责人,当时z府也很重视,并派人来了解情况,但沈辉矢口否认,并说我冤枉了他,说自己是老人家了怎么会动手打人,只能是别人欺负他,装的特别可怜来欺骗z府。后来z府又找我了解情况,我照实说了,并想起了前几天刚装的摄像头,调出录像才还原事实真相。我挨打了还受沈辉冤枉,要不是正好装了摄像头就说不清了。当时公司让我休息了几天后,打电话要我上班,因为公司还要与沈辉合作,叫我受点委屈算了,并告诉我沈辉逼着公司写了一张所谓的和解协议。事后,沈辉经常在外面说,打了就打了怎么样,非常猖狂。我听社会上一些人说,沈辉在南昌是黑白两道都混得开的人,以前在GA干过,自己又是副ting级高干,提醒我千万别得罪他,听到这些我也只能忍气吞声了。(受害人:刘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