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个月不给我理赔的举报
  我叫高某峰,是陕西省榆林市人。2014年2月11日,我所驾驶的本驰S300型轿车在转弯时因雪天路滑撞到了道路牙子上,造成车辆右侧前后轮受损严重。当即,我拔打了保险公司电话报案,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的交通事故勘查员到现场勘查了现场,车辆被拖车拖到了奔驰4S店进行维修。在4S店内,我和保险公司勘查员、4S店维修人员共同对车辆进行大概费用的鉴定。因为有很多内部的被撞受损零部件无法当时鉴定,在后来的拆除维修过程中发现要更换许多零部件,4S店方给我打电话后,直接与保险公司方联系定损,最后维修下来的费用为8万元左右。保险公司方面无疑议后,我在半个月之后付清了维修的所有费用将车开走了,之后我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了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直至2014年7月15日,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予理赔。无奈,我向中国保险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电话投诉(12378),保险公司收到投诉后,给我打电话,向我保证在一个星期内给我理赔,可理赔的条件就是要我向中国保监会的投诉撤诉。但是一个星期后,保险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理赔。我又与英大泰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中国保监会陕西保监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英大泰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英大泰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一直没有结果。又过了两个月,2014年9月中旬,我又与英大泰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联系,该公司方面说,赔付数额太大,不会全部赔付,我现在只想让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尽快能给我解决此事。
  现在我想说的是,当初投保时,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各方的服务和信誉一定很好,所以就选择投保该公司,保险公司收取了我应享受保险的保险费用,就应该承担保险费用相对应的保险责任。现在我的车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要么拖着不予理赔,要么只赔很少的一部分,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作为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如果这样对待客户,没有信誉,最终只会是一个结局——自断生路。
  我打电话投诉时,接受过投诉的相关单位:
  中国保监会:12378
  中国保监会陕西保监局:029——83500375 029——83500305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029——62220123 622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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