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宝鸡眉县槐芽镇的农民,名叫师正俭
  无良官员为:中共党员、宝鸡眉县槐芽镇党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陕丰淀粉厂长、原槐芽镇副镇长郑剑(建)劳
  2005年,我家为西安润太苗木公司培育苹果苗‘润太一号’(又名柱状苹果),以及其他苹果苗,由于该系列品种发展前景很好,公司担心泄露品种并促使我方用心培育苗木,让我家缴纳了20000元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合同及保证金收据见末尾)。谁想,辛苦培育的苗木竟被郑剑劳所有的陕丰淀粉厂污水损毁,此事被委培公司知道后,便以苗木被毁为由拒绝退还保证金,更于08苗木市场低迷情况下,以珍贵品种‘润太一号’被毁的事实中断与我家合作,让自行处理其余苗木。2009年,委培公司得知我家在网上做出大量宣传,遂不再承认与我家有过苗木合作关系。因为污水毁苗,使得我家遭受巨大损失。
  我家与淀粉厂进行过多次协商,由于郑剑劳坚持只赔偿原材料费用和培育费,这与我们实际损失相去甚远,我们便转向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然而,郑剑劳利用其经济及其政治地位,使得槐芽镇法院以各种理由拒绝立案,经过我家人长期奔波,槐芽镇法院才于2009年秋立案,我家依据该苗木市场的价格以及缴纳委培企业的保证金对其起诉,付诉讼费5880元。此时,槐芽镇法院任然多次推脱,迟迟不开庭,让私下协商解决,在我家多次督促下,才于2010年4月开庭,我家提供了保证金收据、委培合同、以及该品种的销售记录,见末尾,并有证人证言证明公司派人监督苗木下种过程,以及确实存在苗木培育关系(合同正本以及证言记录已上交法院)。然而,法院竟然在无润太公司出庭作证的情况下,以润太公司不承认与我们合作为由,认定委培关系无效,更不提及苗木的市场价格,只赔付了苗木的种子、作务及其它费用,共2880元,并且诉讼费由我家承担,判决书见末尾。
  现在,我家因为这场官司律师费、诉讼费以及这几年的奔波,使得本不富裕的家里捉襟见肘,此刻我家已近孤助无援,上诉仅诉讼费便5880元,这还需要律师费,以及其他开销。恳求你将这个帖子转到你所能转到的地方,或者仅仅将此贴顶起来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的举手之劳能给我加带来莫大的帮助。如果你是媒体人员更欢迎你来我家采访,让其曝光于公众之前,还我家一个公道。
  联系电话:18791737980
  地址:陕西宝鸡眉县槐芽镇西街村二组(仓房堡二组)
  郑剑劳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如下:
  1。以权谋私。利用手中权力,于2000年(时任槐芽镇副镇长)低价变卖、占有原眉县淀粉厂(乡镇企业),该厂在1997已经扭转企业连年亏损的局面,将乡镇企业低价卖给自己,不合乎程序,且行为与中央强调的领导干部不能经商的要求相悖,严重违反法律。
  2。 串通村干部,贱价买卖土地,欺下瞒上。与2005年(时任槐芽镇副镇长)将西街村二组(原仓房堡二组)西沙河处35余亩农用田,以每亩1。5万元的价格将其转为生产厂房。此块地农作物生长很好、灌溉方便且毗邻公路交通方便,非常适合经济作物,然而其利用手中权力及关系,串通村干部,在多数村民的反对声中,将良田当做荒废沙滩,贱价收购用于其陕丰淀粉厂扩建,然而对于土地对上却以承包谎报。没有经济作物和技术收入的村长也于当年新建楼房。
  相应证明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