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灵官殿镇民新村村民侵占良田违法建房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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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灵官殿镇民新村村民侵占良田违法建房太嚣张
2016 11 08 10 :05
邵东县灵官殿镇民新村村民侵占良田违法建房太嚣张
位于湖南省邵东县西南隅的灵官殿镇全镇人口接近10万,号称全省双季稻方面示范乡镇,但水田面积仅有29700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到0。3亩!本应属于以农兴镇、以农立镇的偏僻乡镇,却因为镇、村两级基层干部的涣散、怠政和组织管理不力,导致农民侵占良田违法建房的现象愈演愈烈。虽镇政府偶有制约行为,但见效甚微。如今,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镇大量属于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的肥沃良田被村民侵占被用以违法建房。灵官殿镇国土所和各村村干部不闻不问,听之任之。他们是否收受好处费?其中又有多少行贿受贿吃拿卡要的好处费?我们不得而知,也不能妄自揣测,不敢“冤枉”好人!以2015年新合并的民新村为例,就有不少属于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良田被抛荒,大量良田被用以违法建房!从远处看来,昔日金灿灿的稻田不复存在,鱼米之乡不再,代之以横七竖八乱糟糟的丑陋钢筋水泥建筑!以村民罗春林和罗静父子为例,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和有效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数百平米农田建房,给国家造成良田损失,给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带来一定隐患。有村民反映这类不良现象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安全隐患,而身为我国基层干部组织一员的民新村村支书周厂求和村主任周光华对此类现象听之任之,反而偏袒为“原宅基地拆建房”!这并非个例!类似违法建房现象在邵东县灵官殿镇民新村层出不穷,而基层干部的怠政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我国是有14亿人口的人口大国,从国家安全角度出发,必须保证一定粮食自给率!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历来重视粮食生产安全和农田耕地保护。2014年12月2日, 书记在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时指出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底线,决不能逾越”!短视的村民占用良田违法建房,而作为国家基层组织的村支书和村主任,竟然无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三令五申以及 书记的谆谆告诫,对国家基本农田保护不力!
土地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耕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以及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像邵东县灵官殿镇民新村村民侵占耕地违法建房的现象任其发展下去而不加以制止,违章建筑不加以铲除以儆效尤,短视的村民以后即便建再多房子,没有耕地耕种粮食,外国的粮食卖给中国一万块钱一公斤我们要不要?!我们那时候吃什么?吃砖头吗?!!如此下去真危险!中国农村真危险!中国农民真危险!中国的基本农田真危险!中国人民的粮食安全生产真危险!!!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再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这一条规定看,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法令如山,在短视的邵东县灵官殿镇民新村村民和屁股坐歪了的村支书、村主任而言,为了一己私利,竟视同儿戏!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土地法》、《土地法实施条例》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我国政府采取了那些保护耕地的措施《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我在这里郑重呼吁,请有关部门对类似于邵东县灵官殿镇民新村村民罗春林和罗静父子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有效手续情况下侵占耕地违法建房的现象予以严肃调查!这关系到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能否守得住,关系到中国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国策能否贯彻,关系到以 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倡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