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袁康财,男,1941年5月26日出生,今年80岁。家住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
  控告河南予瑞律师所、李华阳、孙鹏华欺诈80岁老人33万天价申诉书。
  袁康财老人的儿子袁X因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伪造武装部队证件于2011年10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如今入狱已经9年了,老人一直认为儿子有冤情,一家人希望重新审理此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河南予瑞律师所的律师李华阳。李华阳在网上宣传,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多部法律专著,论文在最高院、中国政法大学研讨会评为优秀奖,《律师来了》律师团成员,《法制讲堂》主讲人等等。2019年8月6日李华阳约袁康财女儿在郑州东站希岸酒店见面,说要请6个“律师专家”开论证会,每人“专家论证费”800元,当面索要了6000元。次日李华阳等七人在予瑞律师所仅仅依据一审、二审判决书进行所谓的“专家论证”,第三天李华阳到酒店貌似胸有成竹向袁康财女儿说:经过律师专家们论证,四个罪名其中三个涉及诈骗罪的罪名通过再审程序可以改为无罪,另一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名改判三到四年(实际上此项罪名仅仅判了一年),随后提到律师费,说看朋友面子打对折,只收30万元,第一阶段15万,第二阶段15万,交通费各1万元多退少补。既然李华阳是这么厉害的大律师,还有这么多郑州的大咖律师这么有把握打这个官司,袁康财为了救儿子砸锅卖铁也得出这个钱,8月12日缴纳15万元第一阶段律师费及1万元差旅费,8月13日以后李华阳去杭州两趟会见袁X和阅卷,回来后又索要了4千元的交通费。
  其后李华阳给袁康财女儿来电话(有录音),振振有词地说经过论证三项罪名可改判无罪,第四项可改判无罪或者轻罪,说决定可以启动申请改判程序了,索要了“第二阶段”律师费15万元及差旅费1万元。此后李华阳告知他们又去了两趟江苏省的地方巡视组,递交了申诉材料,并且告诉袁康财家人已经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朋友催促案件了,此后袁康财家人一直翘首等待。结果是202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不予重新审判通知》。
  以上整个过程中,河南予瑞律师所和李华阳共计收取袁康财老人33万元,包括论证费6000元,律师费30万元,交通费2。4万元(我们向郑州律师协会申诉后退回6422元,包括论证费与退回的差旅费)。
  袁康财支付了33万元费用,予瑞律师事务所去监狱会见一次袁X,去法院提交了一份材料,最后结果是不予重审,未能进入审理程序。我们向李华阳询问律师收费标准时,李华阳提供《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蒙骗我们,将被害人经济案件标的收费标准冒充为被告人刑事辩护的收费标准。
  我们曝光予瑞律师事务所及李华阳律师:
  一、虚假宣传
  李华阳为了骗取信任,大肆宣传其为法制节目讲师,有公安机关刑警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受理经验,取得过种种荣誉等等,极尽夸耀之能事。
  二、制造论证会场面欺骗。
  为了骗取律师费,李华阳在见面的第二天就组织人员召开所谓的论证会,并表明这些都是郑州市大咖律师,当时我们仅仅提供了一审、二审判决书,只有零星片面信息,根本不了解全面案情,此时召开所谓的论证会毫无意义,纯属做做样子欺骗我们。
  三、违法高收费,并刻意曲解收费规定
  根据《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一、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30000元。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当询问收费标准时,李华阳以第(三)项规定的被害人律师收费“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欺骗我们,说“最低可以收68。8万,最高可以收159万,我已经很够朋友了”。 而本案是被告人聘请的刑事律师,而不是被害人聘请的合并经济民事案件的律师,根本不是一回事,李华阳为了骗我们不惜张冠李戴,以被害人聘请律师的标准糊弄我们。
  一审二审再审过程被委托方的委托内容是:
  1。为诉讼进行调查、取证、撰写诉讼文件,参加法庭审理、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申请强制执行。为仲裁进行调查取证参加仲裁活动,承认、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
  2。参与庭外调解、和解。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
  规定的收费标准是针对已经进入申诉程序审理情况,本案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根本没有被法院受理,直接被驳回。
  而予瑞律师事务所只是向最高法最高检递交了一份没有任何新的证据的刑事申诉书而已。
  一份申诉书收取33万元,真是天价申诉书呀。
  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仅仅写了一份申诉书,却按照整个申诉程序法院审理的全过程收取费用,显然是不合法的,仅仅应当收取申诉书手续费。
  请看他们与80岁老人签的什么合同:
  这份合同,袁康财老人的家人都没有看过。老人自己也对内容不知情。
  合同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5 万律师费加1万元差旅费,内容是:阅卷、审查卷宗、监狱会见、论证、决定是否启动再审。这16万买的仅仅是“律师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申请”。
  第二阶段的16万,就是向最高法或者最高检写一份申请再审的“袁X刑事申请书”,有结论了,钱就到手了。
  这个“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协议,袁康财老人只有付钱的义务,而没有丝毫的权力,一切都是律师事务所说了算,他们说不要申诉了,就拿15万;他们决定写一份申诉书了,袁康财老人就必须再支付15万!而完成“协议”,就是一份《不予重新审判通知》。
  《袁X案刑事申诉书》仅仅重申一审二审辩护律师已经表达过的辩护意见,这些辩护意见在判决书中已经被驳回,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证据,怎么可能重审?这是事先已经注定的结果,予瑞律师事务所早已知道。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对一个八旬老人演的戏而已。
  袁康财老人年已80岁了,风烛残年,儿子儿媳长期服刑,领着15岁孙子相依为命,这笔33万元费用是向亲属四处筹措的,现在生活陷于困境。
  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