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知名企业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月公司)在筹建“三公里育肥牛、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过程中,没有公开对外招标,而是以发包人身份直接与承包人长春市泽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发公司)签订了《皓月三公里育肥牛、良种繁育基地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020年4月15日,泽发公司同样以发包人身份与长春盛鸿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鸿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就这样,盛鸿公司成了该项目的承包人。
  2020年8月7日,泽发公司向皓月公司发送《通知函》,函中提出“目前后增加的一万平部分也具备60工程款需支付我公司的进度,至今贵公司没有支付任何费用。”《通知函》明确提出“如果后增加一万平部分的60 工程款和AOA下排水管道、填三联坑、填AOB蓄水池的费用在以后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支付我公司,还有现场联系人不明确,我公司将暂时停止施工。”
  盛鸿公司工程负责任李某称,皓月公司没有就泽发公司的《通知函》作出回复,三日后,盛鸿公司作出整体工程停止施工的决定。
  李某称,对于整体停工,他是在泽发公司王总的同意下决定的,也是无奈之举。
  2020年8月26日,盛鸿公司李某因为没有如约拿到皓月公司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款,在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将工人工资及时给付,多名农民工到绿园区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劳动监察大队)信访。
  据来自德惠市达家沟镇的农民工姜某某称,绿园劳动监察大队经调查核实后告知他们,皓月公司这个新项目没有经过审批和备案,所以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内,其已经函告绿园区住建局,建议工人去找绿园区住建局讨说法。
  李某表示,为了证明不是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是施工单位没有按进度拨款,他决定和农民工站在一起。李某一行找到绿园区住建局,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承认接到劳动监察大队函件,让李某等人去绿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以下简称:工程监督站)找孙站长解决。
  孙站长见李某等人后明确表态,对于既存在违规建设又存在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单位应该做出严肃处理,当得知建设单位是皓月公司时显得谨慎起来,让李某等人先回去,等他向领导汇报后再给予回复。
  之后,李某称多次来到工程监督站找孙站长,孙站长一直称正在调查核实,直到2020年12月,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李某只好再次找到住建局,接待的工作人员表示,皓月公司太大,他们管不了,建议农民工去长春市住建局。
  走出绿园区住建局的李某等人内心五味杂陈,他们想不明白,既然区住建局惹不起皓月公司,为什么要拖半年才说解决不了?
  找到长春市住建局的李某等人被要求回当地解决。
  转眼进入到2021年元旦,盛鸿公司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仍未解决,李某显得有些焦头烂额。
  李某告诉记者,在整体停工后不久泽发公司曾找过他,提出给150万一次性结清,要求他撤出该项目,当时他没有同意,因为涉及的农民工工资接近300万元。
  李某说,泽发公司仗着背靠皓月公司这棵大树才敢和他们“耍赖” ,好在绿园区的王局长开始接待他们了,并且是以农民工领导小组成员的身份接待他们的,尽管没有对皓月公司和泽发公司存在的违规做出处理,毕竟要求泽发公司过来“说明情况”了。
  2021年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还有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盛鸿公司李某等人从上午就一直守在绿园区住建局的楼下,李某说,只要身边的农民工朋友不走,他就不能走。
  下午2点多钟,李某等人再次被带到住建局的会议室,李某看到,劳动监察大队的华队长在、工程监督站的孙站长也在,还有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泽发公司的王总也来了,皓月公司还是没有人来。
  据在场的公主岭市大榆树镇的农民荆某某称,泽发公司的王总一直盘腿坐在地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直到住建局的王局长进屋,王总才从地上站起来。
  王局长再次要求泽发公司王总提供已经支付给盛鸿公司相关款项的证据,王总拒绝提供仍坚称“不欠钱”。直到后半夜1点,王局长和在场的人也没能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王局长答应次日找区长出面解决。
  2021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在绿园区政府王区长的办公室,面对到场的所有人及皓月公司的赵总,王区长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三点方案:首先拿出40万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农民,让农民先回家过年;春节过后,在上班7日内由政府部门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皓月项目、泽发公司和盛鸿公司的账目进行核算;在3月底前算清账目,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对于王区长提出的意见,皓月公司赵总、泽发公司的王总和盛鸿公司的李某均表示同意,
  2021年3月29日,农民工姜某某反映称住建局多次给泽发公司王总打电话,要求见面共同选择第三方机构对泽发公司和盛鸿公司双方账目进行核算,王总以种种理由拒不到场。

  
  工作人员在指着农民工问话

  
  等再区政府门前的农民工

  
  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

  
  工程合同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