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清市政府野蛮拆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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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山东临清新华办事处东关街639号。
2014年7月14日下午5点左右,新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郭勇及其4名无业人员,把我强行从家中拖行到一辆无牌照的面包车中,并抢夺了我的手机,将我带到离家10里以外的临清舍利宝塔附近,非法拘禁我2个小时。后来又把我拉到离家5里以外的聊地二院附近,把我从无牌照的车中推下。待我回来时,已找不到家了!我家是4间北房、2间南房、2间东房、1间门房,已成一片废墟,家具用具等生活用品不知去向,我豢养的一条纯种德国黑贝也被临清市政府工作人员牵走。临清市政府在与我无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掉我合法的私有财产,侵害我人身权益。野蛮强拆、暴力拆迁,这些都是我国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为。临清市政府却依然违反法律的规定,明知故犯,令人愤慨。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拆迁。
临清市政府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更没有申请的条件:临清市政府没有征收补偿决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他们的强拆行为严重违法。
二;临清市政府滥用职权、故意损害财物,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以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临清市政府目无国法,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视我国法规形同虚设,野蛮强拆我家园,请各位领导为民做主,严查法办。
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经二路西(东关)片区改造征收工作日程安排
2014年6月23日启动改造工程;
201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宣传发动;
2014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丈量评估
2014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张榜公示补偿明细表
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为签订协议第一阶段,奖金2万元;
2014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为签订协议第二阶段,奖金1。5万元;
2014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为签订协议第三阶段,奖金1万元;
2014。年7月。14日下午第一阶段没结束时竟然强拆我家园。
现在是法治社会这伙人如此胆大妄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行同虚设,我作为普通公民在没有和新华办事处拆迁指挥部协商完毕之时,他们行使强暴拆迁。这伙人对法律如此蔑视,使我这个普通老党员对党的法律,党的政策失去信心!!!!!
夫妻二人均是下岗职工
2014。8。3日 电话:13606352887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