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遭陷害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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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遭陷害
援疆遭陷害
投诉人:沈阳铁路局吉林机务段司机,狄丽巍,夏秀山。联系电话:15943287649,13766089078。
被投诉人:沈阳铁路局 :局长 王占柱
被投诉人:吉林机务段 党委书记 王林 杨井和等人
事由;劳动权益侵权损害 援疆遭诬告陷害
投诉请求: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八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侵权责任法》第二,三,六,二十二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请求追究被投诉人相关的法律责任。2,要求被投诉人对其恶意陷害、侵害投诉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投诉人由此蒙受的人身,精神伤害等一切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投诉人是被诉单位对口援疆的火车司机,与原单位所签订的援疆劳动协议,(约定期限一年)为何是一年?与新疆本地司机同岗同酬,享受同等待遇,该协议真实有效。但在投诉人到达援疆的目的地库尔勒时候,由于遭到当地领导的无故辱骂和地方司机对个别援疆司机的无故殴打,伤害,加之库尔勒机务段提供的待遇与投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有很大出入,导致局奖,段奖与当地司机不能同工同酬,与我们与被投诉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中同岗同酬,享受相同待遇的约定由很大出入。克扣援疆司机的工资哪里去了?二百人安置费每人两万元哪里去了?他们怕事情败露,就杀一儆百,投诉人遭到吉林机务段队长杨井和,库尔勒机务段汪志权张静华等人的陷害。(2012年11月20日吉林机务段党委书记王林,亲口说:你们在新疆有问题。是何问题?为什麽不说出来?敢见阳光吗?并说:你们告到了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接见了你也没用你懂吗?还是我说了算!)投诉人在援疆期限未到期下,在上述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下,被吉林机务段派去的领导党委副书记于宪文以欺骗、威胁手段(不回吉林就开除你们)于2010年8月30日带回单位,而被投诉人又在无任何理由和事实指认投诉人有错的情况下,强令投诉人无期限下岗每月只开工资78元钱,我们合理请假为什么算旷工?并下发通知,要给我们除名解除劳动合同。投诉人合法劳动权利被剥夺,并遭受被投诉人的故意侵害。符合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规定》第一,二条规定。更为严重的是,2011年1月24日 26日,沈阳铁路局信访办主任李长春,吉林机务段纪委书记张庆忠,信访办主任乔立新,通化公安处警察多人,以不法手段,将投诉人非法单独拘禁,关押,在吉林市丰满区恒阳生态园,将三人非法关押两天,剥夺人身自由,分别以审讯审问方式,不让睡觉,并殴打。使其肉体,精神受到严重折磨损伤,投诉人合法人身权益受到被投诉人的非法侵害,并在铁路警察的威逼下签字画押,保证不上访,不上网。其中沈阳铁路局信访局领导对投诉人狄丽巍恶狠狠地说:“你还抽了,就是死了我也不会让你回去,我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你就是个小司机,你拿什么跟我斗,我让你到哪里都告不赢,我拿共产党的钱跟你玩,我玩死你!”其狂妄程度无法用文字表达!今年北京两会期间,投诉人准备去在国家信访局正常上访,沈阳铁路局指使多人用5辆车将我们在路上拦截后,雇用当地黑保安及车辆,连夜将我们押回,将黄显武,夏秀山二人单独押到朝鲜边境的临江市苇沙河博盛园宾馆,关押,拘禁长达九天,由十多人及两个警察轮流守候监视依法向中央政府领导提出反应,投诉。要求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请中央高度关注,作出批示下函督促,责成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为什么吉林机务段党委书记王林,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屡次报假案?不给解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