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发生在法治中国、和谐中国的真实事件,霸人财产、欺压村民、危害一方社会秩序的地痞流氓王焕伟,竟然被当选为平顶山市人大代表,让当地百姓谈及王焕伟无不“佩服”: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王焕伟,男,汉族,1966年10月7日出生,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北街村村民(其叔父曾任鲁山县法院副院长和鲁山县检察院副院长)。在梁洼镇从一个狗仗人势、打打杀杀的小痞子,短短几年,成为一名身价亿万、呼风唤雨的平顶山市人大代表。
  
  欺压乡邻、欺行霸市让王焕伟成为一方“人物”。
  
  从小时候起,王焕伟在鲁山县梁洼镇就很不简单,领着一帮小痞子,在镇上打打杀杀,成为一个大名鼎鼎“人物”。20多岁时,从邻居门前经过,邻居家的狗冲他叫几声,王焕伟便返回家中,取出自制猎枪,冲到邻居家,将狗当场打死。50多岁的邻居出来对他说:狗又没咬到你,你凭啥将狗打死?王焕伟用枪指着邻居,一边冲邻居脸上打耳光一边说:啰嗦个球!有种你到法院告我去,我在法院有的是人,再啰嗦让你与狗一样下场。老邻居气的浑身发抖,没几天竟被气死。
  
  随着年龄的增长,王焕伟认识到,没有经济实力办不成“大事”。于是,他纠集一帮人,利用地理位置偏僻,政府监管不能到位,先后在梁洼镇北街村和许坊村非法开起了小煤矿。由于私采乱挖,造成煤矿周边的群众,房屋倒塌很多。群众集体上访,要求其停产并给予经济补偿,王焕伟深知钱和势力的重要性,他一边拿钱开道,用钱说话。一边组织地痞流氓,守在当地的村口,不让村民随便外出,并扬言谁敢告他,就要谁的命。致使当地百姓告状无门,只能忍气吞声,任其摆布。
  
  王焕伟认为:要想挣大钱,必须不择手段。
  
  2003年7月13日,鲁山县梁洼镇北店村民王大锁,因经营的鲁山县梁洼镇北店四矿经费紧张,周转不畅。王焕伟感到发财的时机来了,便纠集几个人以向王大锁煤矿投资为名,将王大锁骗到鲁山县宾馆,让王大锁跪在宾馆房间内,几人边喝茶边轮番上阵,对王大锁进行拳打脚踢。三天后,浑身伤痕累累、精神恍惚的王大锁在万般无耐的情况下,与王焕伟签订了煤矿承包“协议书”,王焕伟承诺给王大锁原煤售价15的提成款,将鲁山县梁洼镇北店四矿承包。
  
  王焕伟承包煤矿期间,没有按照协议书付给王大锁及其家人分文提成款及占地款,致使王大锁一家人连食粮都要靠亲戚朋友施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王大锁及其妻子黄爱珍走上了上访的道路。两年多上访无果后,于2006年3月3日,在亲朋好友的资助下,向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焕伟支付二年零九个月的承包款,解除承包合同,返还承包的煤矿。2006年6月18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时,被告人王焕伟当庭出示了一份鲁山县工商局颁发的煤矿营业执照,并声称:王大锁已于2004年1月15日,把鲁山县梁洼镇北店四矿,以10万元的价格变卖给马喜(马喜,男,汉族,1941年7月19日出生,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西街村村民,王焕伟的亲戚)。鲁山县工商局已将北店四矿的投资人变更给马喜,王大锁不能向其索要承包款。
  
  由于投资人发生变更,不仅使王大锁失去了承包款,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独资兴建的煤矿,无法要回自己应该得到的合法财产。王大锁申请中止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王大锁通过律师对河南省工商局及鲁山县工商局知情人调查证实:为杜绝乱开滥挖矿产资源,2004年5月以后,省工商局将收回市、县对煤矿颁发营业执照的权力。为将煤矿彻底占有,王焕伟用钱买通鲁山县工商局注册股股长安国庆、鲁山县梁洼镇工商所所长王新军,在鲁山县工商局副局长董会生指使下,由二人出面伪造了一份王大锁签字(此签字已经国家司法部门鉴定,不是王大锁本人的签字)的转让协议,以10万元的价格,将王大锁合法拥有可开采的三个煤矿井口及资源,廉价转让给了马喜。同时,王焕伟又伙同二人在省工商局大做手脚,使此矿在省工商局登记颁发的营业执照也变更为马喜。
  
  为了维权,2006年6月22日王大锁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鲁山县工商局非法侵权,在原北店四矿投资人王大锁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王大锁合法经营的北店四矿变更给马喜。由于王焕伟在鲁山县有权有势,神通广大。鲁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法官接到诉状后,先是不受理此案,后因省政法委纪检督察驻平工作小组的督促,同意受理了此案。受理后,鲁山县法院行政庭在立案时引用民事诉讼为依据,以煤矿价值上千万元为标的,向王大锁索要1。5的行政诉讼费(仅以一千万元计算,王大锁就要交诉讼费15万元以上)。但是,几年来王焕伟不仅没有付给王大锁及家人分文提成款及占地款,还纠集地痞流氓、雇佣打手,不停到王大锁家进行骚扰,把王大锁及家人逼的有家不能回,到亲戚朋友家借住,哪有钱交那么多诉讼费。后咨询了很多律师,他们都称行政诉讼不是民事诉讼,根本就不需要交这么多钱,按国家规定行政诉讼只需要50—100元的诉讼费。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王大锁托了很多人与鲁山县人民法院多次交涉,最后鲁山县法院在收取王大锁15010元的行政诉讼费才立了案。
  
  立案后,鲁山县法院行政庭不但没有通知双方尽快开庭审理,反而推三阻四一天一天向后拖(因为省工商局将于2006年底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新执照是经重新组合后的股份公司,拟把“鲁山县梁洼镇北店四矿”更名为“鲁山县伟业煤业有限公司”)。后在王大锁强烈要求下,鲁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无法再拖下去,把行政诉讼的案子参照民法通则的条款,于2006年8月31日不顾王大锁苦苦哀求,将此案强行中止至今。
  
  几年来,王大锁及其家人为煤矿一事受尽怨屈,先是王大锁被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以“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15天。放出拘留所的当天,王焕伟带着杨建国、张长留(张长留,男,鲁山县鲁阳镇十街王里堂村,当地的地痞流氓)早已等在拘留所门口,王焕伟交给两人三张火车票,并用车将三人拉到火车站,让两人强行将王大锁带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长达1年多,不让其回家,后王大锁乘两人放松时逃出,沿途要饭几个月从广西回到鲁山县。
  
  与此同时,王大锁的妻子黄爱珍被鲁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为由(轻微伤害的依据,是鲁山县梁洼镇的一个个体小诊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被非法治安拘留8个月之久。
  
  父母下落不明,王大锁的女儿王芳在家看家,被不明身份的人赶到其家中将其打伤,后长期寄居在亲戚家中,不敢回家。王大锁的儿子王钳子晚上住在家中害怕,就唤其伙伴晚上陪伴同住在家中,夜间被人翻墙入室将他和伙伴殴打,王钳子头部被菜刀砍伤多处。向鲁山县梁洼镇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至今不管不问,原因是王焕伟的亲妹夫是就在梁洼镇派出所工作。
  
  摇身一变,王焕伟成了平顶山市人大代表,“代表”的权力又成了他非法敛财的工具。